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锦绣良缘之男颜倾天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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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(1)
    番外
    沈衡知道自己怀孕,是在苏漾家喝菠菜蛋花汤的时候。那样清清淡淡的羹汤,她喝了之后却吐得肝肠寸断。
    赵晗抬手把着她的脉象,甚是平静地说:“没什么大事,就是苏月锦要当爹了。”
    沈衡怔怔地看着对方的神色,确定她不是在开玩笑之后,一路小跑就奔回了家。
    书房的大门正紧闭着,她也不知道是不是有朝臣在里面商议正事,便悄悄在窗外喊了声:“月锦,你在忙吗?”
    他轻轻应了一声,手下朱笔未停,却是极其温柔地回道:“可能要再等一会儿,我打发了这些老匹夫就来陪你。”
    宁静的书房内,正襟危坐的“老匹夫”不下十人,面面相觑间,都在彼此眼中看到了“咱们不受待见”六个大字。
    沈大小姐正犹自兴奋得紧,也没注意他后半段话的意思,只当屋里只有他一人,隔着一扇门窗,压抑着内心的狂喜,道:“哦,不急。其实我就是想来告诉你,我怀孕了!”话毕就是一溜小跑离去的脚步声。
    屋内的老臣乍闻喜事,纷纷看向上座主位的端小王爷。
    就见他依旧执笔而坐,骨节分明的手还握着笔杆,笔尖却在不经意间点了一下,落下一颗大大的朱砂。
    他说:“方才的话,你们听到了吗?”
    朝臣们连连拱手称是,说的什么吉祥话他倒是没心思去听了,径自站了起来,几步走了出去。
    “听到了就散了吧。”
    他这般吩咐着,神色如常,脚下的步子却有些踉跄。
    这大概是他平生第一次失态,却完全顾及不上其他。
    沈衡没想到苏月锦会来得这样快,刚剥下来的橘子皮就这么“啪嗒”一声落到了脚边。
    他没有直接进门,而是站在门边凝视着她,像是要说些什么,却又什么都没说,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。
    他曾对她说过,相爱是两个人的事,他不喜欢有许多拖油瓶围在身边的感觉。那时的他找不到赵晗,所以用这样的方式去宽慰她。
    可是当这个生命突然降临时,他才发现,自己竟然也同她一样,那么迫切地想要拥有这个孩子。
    沈衡说:“傻站在那里做什么?进来。”
    他轻轻地摇头,道:“我想冷静一下。”
    他不知道怎样形容这一刻的感觉,只是出神地看着面前那个巧笑嫣然的女子。
    她是他的妻子,她肚子里正孕育着他的孩子,而他,就要做父亲了。
    这种感觉是极其微妙的,微妙到控制了他所有的情绪。
    “那你就这么站着?”她好笑地睨着他。
    他怔怔地抬眼,清澈的眸子中带着孩子气的呆傻。
    “我……只是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。”
    作为一名贤妻,沈衡也觉得嘲笑自己的夫君是不对的,可是面前这张精致至极的小脸实在太过无辜,以至于她忍不住凑上前去,狠狠地捏了一把。
    “傻瓜,你什么也不用做,陪着我就好。”
    身子被拢入一个温暖的怀抱,他将头埋在她的颈边,良久才似缓过神来一般,轻喃道:“阿衡,我要进宫一趟。”
    进宫?!
    勤政殿御书房内。
    苏小千岁鲜少进宫,但凡要去必然是有了不得的大事。
    一封薄薄的折子,寥寥数字,气得圣上又摔碎了好几只茶碗。
    北靖帝已经记不得这是第几次驳回他的折子了,反正拒绝之后,他都会在第二日靠在殿前等着。
    堂堂一位王爷,公然上书要在家陪妻待产,这话传出去,不是要被人笑掉大牙吗?!
    但是这折子,不论你批是不批,它就在那里,不远不近。
    不管你愿不愿意,你儿子就在殿前,死皮赖脸。
    圣上咬牙切齿地说:“衡儿怀孕,你陪在家里能帮什么忙?”
    “剥橘子皮啊。”苏小千岁慢条斯理地啜了口茶水,十分认真地说,“最近她喜欢吃酸的,一天就能吃掉一小筐。”气得圣上差点两眼一翻,直接晕过去。
    前朝虽说不算忙碌,但是苏月锦身为储君,也是时候接管政事了,这般不顾全大局,如何服众?
    皇后娘娘面无表情地连说了好几声“呵呵”。
    “小家不管,何以顾天下?我觉着甚好。”莲步轻移,她直接将皇印盖在折子上,这便是准了。
    苏月锦这厢接了旨,却还没消停,隔三岔五就找来赵晗,询问一些平常需要注意的事情,桩桩件件,事无巨细。及至沈衡临产的那几天,这种折磨更是发挥到了极致。
    漾小爷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听到桂圆爬上他家墙头,扯着喉咙叫喊着:“赵姑娘,我们家王妃可能是要生了,请您到府里来看一看。”
    他真的严重怀疑,当初苏月锦在对面买这套宅子送给他们,就是为了沈衡生产的时候,方便叫赵晗过去帮忙。
    沈大小姐诞下麟儿那一日,漾小爷开心得快哭了,因为他终于可以睡一个安稳觉了。
    坊间有孩子睁开眼睛后第一眼看见谁,性格便会像谁的说法。
    这话虽说得没什么根据,但是苏小千岁早早就隔绝了所有人,自己守在沈衡的身边。
    皇后娘娘和陆庄主进去几次都被请了出来。
    原因是,她们一个是面瘫,一个不喜欢读书。
    可怜孩子的奶奶和外婆在外守了大半天,竟是连一面都没见到。
    抱住孩子的那一刻,身为父亲的苏小千岁内心是复杂的。这种复杂不仅源自当父亲的喜悦,更多的是关于孩子的长相。
    刚生下来的孩子,都是有些皱巴巴的,没甚经验的他以为这是沈衡橘子吃多了的缘故,便悄无声息地让奶娘先将孩子抱走,看都没敢让沈衡看。
    “孩子呢?抱来让我看看。”娇妻睁开眼睛的那一瞬,第一句话问的就是这个。
    他神色有些不自然,轻声道:“孩子睡着了。”
    “抱过来让我看看。”
    “抱过来就醒了。”
    “醒了我也要看。”
    良久之后。
    “怎么这么丑?”
    “早叫你少吃些橘子了……”
    有野史记载,太子苏堰出世后,帝后大惊,皆以为所用膳食有异,面露菜色,虽诧异却并无不喜,暗自商议,下一胎必要多吃些白嫩之物。神医之女赵氏闻言大笑,帝后方知孩童初生时皆是如此。
    唇红齿白的苏小公子长大成人之后,最被人津津乐道的便是这段过往。
    他时常瞪着一双水嫩的眸子,问自己的父皇:“儿臣当时真的有那么丑吗?”
    苏小千岁温柔地抚着他的头顶,甚为慈祥地说:“父皇明日带你去看看猴子,你便明白了。”
    番外
    苏瓒的童年
    苏瓒是苏家最小的儿子,似乎为了验证那句“老幺永远最得宠”的话,这位苏小殿下从降生开始,就知道怎么“作”能得到更多人的关注。
    都说男生母相,这位苏小殿下却像极了他的父亲,一双清润的水眸,淡淡一笑就能萌化所有人的心。
    沈皇后共育有三子两女,苏瓒最喜欢戏弄的却是自己的大哥,原因是,他是唯一一个不喜欢自己的人。
    大皇子苏堰刚出生的时候,沈衡便病倒了。可能是第一次生孩子的缘故,沈衡生产之后身子很虚弱,断断续续恢复了很长一段时间。
    而苏堰便是那个时候,被当时的皇后,如今的太后饶染娘娘自告奋勇抱去抚养的。
    众所周知,饶娘娘是个面瘫,而在她的教导下,苏堰自然而然地成为一个不苟言笑的孩子。
    这样的改变,多少让孩子的生身父母有些无奈。
    而苏小殿下便像是为了弥补这种遗憾应运而生。
    “父皇,你抱抱阿瓒,今天阿瓒特别香香。”
    “母后,你昨儿刚得的那个玉如意瞧着真好看,送给瓒瓒好不好啊?”
    不可否认,苏瓒是个极会讨喜的孩子,花瓣似的小嘴一抿,总是无往不利。
    他招猫逗狗的本事也极为出色,仗着宫中那两位皇祖和沈家那两位的宠爱,大有“腾云驾雾”之势。
    用千岁爷,不,用万岁爷的话说:“这孩子扮猪吃老虎的样子,比我幼时有过之而无不及。”
    而这样的苏瓒却没能博得苏堰的宠爱。
    因为苏堰觉得,男子便该成熟稳重,整日插科打诨,求人要抱抱,实在不成体统。
    但是别管成不成体统,苏瓒就是这么做了,而且能抱着绝不躺着。
    每次只要苏堰一出现,都会看到一个胖乎乎的小身影迅速向他袭来,树懒一般吊在他身上。
    “皇兄抱抱,瓒瓒好想你。”
    这是他惯用的开场白,事实上,他们一个时辰前还在一起用膳。
    苏堰略嫌弃地推开自己的弟弟,说:“阿瓒,你已经五岁了,怎么还总让哥哥抱?”
    “就算阿瓒五十岁了,也是皇兄的弟弟,为什么不能抱抱?昨天父皇还在抱娘亲呢,你不爱阿瓒。”
    想到那对无时无刻不在秀恩爱的父母,苏堰无奈地摇了摇头。
    “那是不同的,以后你娶了娘子,也可以那样。但是现在,快从我身上下去,不然我就把你丢下去。”
    苏小殿下粉嫩的小脸顿时皱起,圆圆的大眼眶腾起一片水汽。
    “哥哥不好,阿瓒哭给你看。”说着当真就要落下泪来。
    苏堰老成地叹了口气:“说吧,你这次又闯了什么大祸?”
    没人会比他更了解苏瓒,苏瓒来找他,哪次不是让他来收拾烂摊子的?
    “人家这么乖,怎么会闯祸呢?”
    苏瓒漂亮的眉眼几不可察地上挑了一下,小眼睛一眨巴便跳了下来。
    “阿瓒不过是听说皇兄要出宫一趟,想求您带弟弟去外头长长见识。”
    出宫?
    苏堰闻言果断摇头:“这事你就别想了,我不会带你出去的。”
    开什么玩笑?苏瓒在宫里都能作出一朵花来了,真的到了外面,他能管得住吗?
    “就知道你不喜欢人家。”
    苏小殿下两腿一蹬,啪的一声,坐在地上就开始哭号起来。那歇斯底里的架势,恐怕就是国丈沈大人来了也望尘莫及。
    苏堰就算比苏瓒大,也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,眼见着自己弟弟几欲哭晕过去,也有些慌了。
    “你怎的这样无耻?快些起来。”
    “我不管,哥哥都不喜欢我了,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?让我哭死吧,呜呜呜呜。”
    没见识过孩子撒泼的,很难想象那样的场景。那一颗颗硕大的眼泪珠子,是真的如倒豆子一般滑落。
    苏堰没有办法,只能苦口婆心地说:“那你去回了父皇母后,若他们准了,我便带你出去。”
    “就是他们不准,人家才来求你的嘛。”
    苏瓒哭得更大声了,委屈的小脸哭得皱在了一起,像一个干瘪的苹果。
    最后,结果当然是苏小殿下如愿混上了出宫的马车。
    嚼着路边的糖葫芦,苏瓒表示人生真的很幸福,尤其这份幸福还是自己“争取”来的。
    苏堰出宫,是来挑选文房四宝的。
    苏月锦很少限制他们的成长,从孩子正式习字开始,便让他们自行挑选物事。
    皇家的孩子难免自视甚高,他更愿意他们自己去感受外面的世界。
    然而有的时候,也会有意外发生的。
    就比如说心智还未成熟的苏瓒,便遇到了民间隐藏最深的一种职业——人牙子。
    “小朋友,糖葫芦好吃吗?”
    “好吃啊。”苏瓒抿着小嘴,甜甜一笑,“婆婆也要吃一口吗?”
    多漂亮的孩子啊。
    牙婆子摸着他的小脑袋,道:“婆婆不吃,但是婆婆手里还有许多你没吃过的吃食,想尝尝吗?”
    “想。”
    胖乎乎的小手直直地伸出去,却久久不见有东西放在手上。
    “婆婆在骗我吗?”
    “婆婆从不骗人的。只是这东西要到角落里去吃,不然就会被旁人抢去了。”
    别看苏小殿下年纪不大,但是听过的话本子委实不少,小眼睛滴溜一转就知道来人是做什么的。
    就见他拿眼瞟了一下正在不远处看砚台的苏堰,笑眯眯地说:“婆婆是想卖掉我吧?像我这个长相的,大概值不少银子。你瞧,我哥哥就在那边,只要我一哭,他就会过来了。”
    牙婆子走南闯北这么多年,哪里见过这么精明的娃娃,再一端详那衣服,又是极其华贵的,转脸便想走人,哪知道刚走几步便被那娃娃拉住了。
    “婆婆这么急做什么?咱们来打个商量吧。”
    “商……量?”
    苏瓒被卖掉了,十两银子卖给了上京正一品大员方原方学士家里。
    他家的夫人前些年刚生下一子,他便想找个年纪相仿的孩子做书童。赶巧那日牙婆子得了这消息,再加上苏小殿下要求只能将其卖到附近,当下便把苏小殿下送到了方府。
    当惯了被人伺候的那一个,突然改为要伺候人了,苏小殿下表现得极其兴奋,就是可怜了带他出来的苏堰殿下,一回身的工夫便不见了弟弟,急得快要哭了。
    苏堰快马加鞭赶回宫中,声泪俱下地将经过讲了一遍,那架势,就差负荆请罪了。
    万岁爷正在殿上批折子,乍见苏堰慌慌张张的样子,先是一怔,继而道:“还是会哭会笑的样子比较可爱嘛。”
    苏堰整个人都快哭晕过去了,擦着眼角的泪道:“父皇,别玩了。弟弟真的不见了,儿臣找遍了京城也没看到他的踪影。”
    “找不到也好,阿瓒每天吃那么多。”
    沈皇后从殿外踱步进来,一面宽慰自己的儿子,一面拿眼瞪着苏月锦。
    “哪有你这样逗孩子的?跟去的人回来了,小浑蛋把自己卖到了方府。”
    苏小殿下原本以为伺候人是个轻松的活,就像伺候他的粥粥,平素也就是陪着他耍赖、打滚,四处要赏赐。当他自己真正去做的时候,他才发现这活有多难为人。
    同样都是年纪不大的孩子,苏瓒站起来也没个凳子高,让他去端茶递水,确实为难。
    府里的老管家时常说:“你小心着点,别把汤洒在地上了,不然有你受的。”
    他眨巴着一双眼睛,想到自己在宫里,哪怕伸手碰一碰碗边,都有人焦急地将碗接过去,不由得整个眼圈都红了。
    老管家叹息着瞧了他一眼,摇头道:“傻站在这里做什么?小少爷屋里还等着伺候呢。”
    苏瓒这才发现,原来眼泪这个东西并不是对所有人都有用的。只有真心在乎你的人,才会因为你的伤心而关怀你。
    他受够了,想要回家了,但是跑了几次都被抓了回来。
    他头一次感到了恐慌,他没有脸说自己是皇子,即便说了也没有人会相信。
    在第三次将大米饭喂到方家小少爷的鼻孔里之后,苏瓒被关了起来。
    漆黑的柴房,管家的怒骂,潮湿的墙角。
    他落泪了,泪流满面地瞪着不远处的月光地,决定重整旗鼓。
    很多人都发现了新来的这个小书童的改变,因为他不再插科打诨,不再偷懒卖萌,而是踏踏实实做起事来。搓衣服时小手红了,他就自己埋头吹一吹,然后继续认真搓洗。
    苏瓒本身就是个讨喜的孩子,事情做得好了,自然能得到府里人的赏识。
    就单说那位方夫人,对他就是极其宠爱的,常常赏一些值钱的小玩意儿给他。
    小殿下在宫里,什么稀罕物没有见过?但是这次,他却将那些豆子大的珠串好好收在手里,为的就是贿赂经常出去采买的张小哥。
    被卖进方府那日,他那身华贵的衣衫便送给了牙婆子,但是脖子上的长命锁一直戴着。
    这东西的质地十分普通,就如民间孩童所佩戴的那种银饰一样,他们兄弟姐妹几个每人都有一个。
    苏瓒将小银锁挂在张小哥的脖子上,嘱咐他一定要日日携带,还送了好些值钱的东西给他。
    他不见了,父皇和母后定然会找人去寻,但凡看见了这个长命锁,就一定会找过来的。
    苏小殿下含着眼泪守着这份寄托,终于在半个月之后听到了圣上要来方府的消息。
    那是一个天气晴朗的午后,他将小身子隐在假山之后,眼见着他父皇和母后被一群人簇拥着走进来,激动得小手都颤抖了。
    他们的身后还跟着他的哥哥姐姐,他想凑上前去,又赌气似的朝后退了退。
    在宫里娇生惯养的皇子,冷不丁受了这样大的罪,心里总觉得有几分别扭。
    老管家遣人去送茶点的时候,他苦苦求了半天才得了个送果盘的机会。
    端着东西进去的时候,他特意将头抬得高高的,重重地将果盘放在桌上,吓得方大人连连告罪。
    “万岁爷恕罪,新来的奴才不懂规矩,惊动了圣驾。”
    万岁爷正低头把玩着手里的扳指,听到声响连眉头都没挑一下。
    “规矩都是要慢慢学的。”
    苏小殿下自幼就是个人精,一听那话心里就明白了半分。合着这半个多月,宫里的人并非找不到他,而是故意放着他在外受罪,那一张水灵灵的小脸当场就拉了下来。
    他拱着小手,奶声奶气地问道:“敢问万岁爷,何谓规矩?”
    这一句话震得不知情的人都惨白了脸,待要出声呵斥吧,万岁爷又没吭声,谁敢多言?
    苏月锦听了那话却是笑了,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。
    “规矩便是在其位,谋其事。你既选了端茶递水的行当,便该将它做好。”
    苏瓒一张小脸涨得通红,强忍着泪意道:“那万岁爷觉得,奴才这规矩学得如何?”
    小家伙特意加重了“奴才”这两个字,气呼呼地鼓着腮帮子。
    这就动气了?
    “还欠些火候。”皇帝陛下这般说着,已是站起了身,看那架势,竟是要回宫。
    坐在一旁的苏堰几次想要张口,都被二皇子苏泽拦了下来。
    “阿瓒是该吃些苦头了。”
    宫里的奴才几乎被他戏耍了个遍,再不管管,他就真的要闹上天了。
    苏堰蹙着眉头看苏泽:“你会这么说,不会是因为阿瓒上次砸碎了你的乌斯瓷瓶吧?”
    “当然不是。”苏泽淡然地看着他,“是因为那只东晋的笔洗。”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苏瓒觉得委屈啊,他受了这么多的苦,竟然没有一个宽阔的肩膀可以靠一靠。他抬手咬着袖子,看向一旁的亲娘,欣喜地看到她温润地看了他一眼,然后没有一丝挣扎,也站起了身。
    孩子不能惯啊。
    苏瓒抽搐着小脸,又转向了一旁的两位姐姐。
    三皇姐苏卿安安静静地坐在一边,十分温婉地给了一个他侧目。
    四皇姐苏汛压根没看他,只一心一意地吃着盘里的果子。
    这样凉薄的亲情,让他感觉整个世界都背叛了他。
    就在这一行人即将迈出大门的那一刻,他也顾不得什么面子了,啪的一声扑倒在苏月锦的脚边。
    “父皇,儿臣知道错了。您带儿臣回去吧,儿臣以后都乖乖的,不惹事,不乱欺负人了。”
    他哭得眼泪汪汪的,脏兮兮的小手一擦,整张小脸都变成乌黑一片。
    苏月锦垂下头,扯了扯自己的衣角。
    “刚才不是还在凶我?”
    “不凶了。都是儿臣不好,求求父皇给阿瓒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。”
    万岁爷抬眼看了看远处。
    “这事倒是好商量,不过有的小孩喜欢告状,我是极不喜的。”
    果然,姜都是老的辣。
    苏小殿下抽噎着甩着两管鼻涕。
    “儿臣……不告状。父皇带我回去……儿臣就说,这几日去了漾叔叔家玩。”
    “就知道你是个极其聪慧的。”
    万岁爷面带微笑地抱起小东西,径自带着他出了门。
    只可怜方府一家上下,直到人都走得不见了踪影,还傻傻地跪在原地,吓出了一身的冷汗。
    自此以后,苏小殿下当真懂事了许多。
    而方府,再没招过小于十二岁的童工。
    熊孩子就像是小树,长久被护在光照之下未必是对他的关爱。
    让他们跌倒,让他们学会承担,才是让他们真正成长的方式。
    不久之后,苏泽小皇子和苏汛公主也被送了出去。
    放养的孩子有肉吃,苏家的孩子似乎活得都不容易。
    当这些皇子长大以后,站在政治顶端的时候,他们最念念不忘的依旧是他们“凄惨”的童年,以及他们父皇独特的教育方式。
    这自然是后话了。
    顾允之番外
    顾允之自幼就知道,自己有一个了不起的父亲。
    作为圣上亲封的护国将军,顾寻有着铁血男儿的铮铮铁骨,和旁人不可睥睨的战功。
    上京三十万铁骑的虎符,至今握在顾寻的手中。这份兵权存在的意义,不光是圣上对他的器重,更是圣上知人善用的一种权谋。
    庆元朝的君主都是极其精明的。
    这一点,顾允之在苏小千岁身上领悟得最为深刻。
    顾允之的母亲是当今圣上的亲妹妹,他同苏月锦便是嫡亲的表兄弟。自两人十岁相识开始,他就没少遭苏月锦算计。不过好在此人还有些良心,偶尔玩笑之余还会带着他一起欺负苏漾。
    这大概就是两人最开始的友情基础。
    顾小侯爷虽说出自将门之后,身子骨却不如其他兄弟结实。旁人在舞刀弄枪时,他却摇着折扇,吟出一首酸诗,总是引不来半点共鸣。
    他觉得他们是莽夫,他们嫌弃他文弱。
    他真正明白“百无一用是书生”这句话的意义时,是在从奉芜山回来的路上。
    那时,他刚看完病恹恹的苏月锦,觉得人生还是存在志同道合这件事情的,然而突如其来的盗匪却险些要了他的性命。
    跟来的侍卫死的死、伤的伤,没人会想到皇家开道的仪仗也有人敢抢。
    山中匪类多,做的都是要钱不要命的买卖。才刚满十岁的小公子,手持一把折扇,僵直地站在原地,吓得整个人都傻了。
    强盗头子手提一柄九环大刀,将要砍上他头顶的那一刻,一柄短剑猝然在半空将其拦了下来。
    顾小侯爷永远也忘不掉,那名身穿牙白襦裙,手持短剑的少女侧头微笑的样子。
    如水的杏眸,好似这世间最纯净的山泉,干净剔透。
    她说:“公子爷当真好气度,刀剑来时竟能纹丝不动。”然后几个纵身跃上大汉的头顶,招招命中对方的要害。
    他从来没觉得一把短剑也能舞出那样的风姿,只见她腰身轻转,出手如电。
    跟她同来的还有一名美艳女子,看不出是什么年纪,一柄双刃剑却是见血封喉。
    少女将他拉到一旁站着,笑眯眯地说:“你不会武吗?男子还是英武一些有气质。”
    他看着她发呆,整张脸都染上了一层红晕。
    “我……也会些拳脚功夫的。”
    她却径自抬起他的右手,抚着他光洁的掌心,微笑道:“习武之人不会有这样的手掌。”
    顾小侯爷面上红得更厉害了,被她指尖抚过的手心痒痒的,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。
    他说:“你别笑我,常言道,有志不在年高,我会去学的。”
    她咧着嘴角,回给他一个大大的笑容。
    “那好,等你学成之后来找我比武,我最喜欢同人切磋了。”话毕,头便被一支烟杆敲了两下。
    是那个穿绯色长裙的女子,她解决了剩余的麻烦,正挑着眉头在等少女。
    “娘亲在叫我了。”少女抱拳施了一礼,“青山不改,绿水长流,咱们有缘再见。”
    他焦急地伸手上前拉她,语无伦次地说:“不知姑娘怎么称呼,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,我……”
    “我叫温婉。”
    她对着他眨眼,留下她娘亲突发奇想给她起的小字,大笑着离去。
    那个少女自然就是沈衡。
    那时候的她刚从挽瑕山庄出来,跟着自己的娘亲去京城寻父亲。张扬的个性,生动的眉眼,随口说出的一个名字,却让一个十岁的少年深深刻在了心间。
    自那以后,顾小侯爷便开始习武,这样的结果无疑是让顾将军欣喜的。但是没人知道,这份转变全是源自于一个笑容明媚的少女。
    他再一次遇上沈衡,是在刘进臣的后宅。
    那时,他已经着手帮助顾将军分担一些政事,搜集刘进臣贪污的罪证。
    他也没想到会在那里见到沈衡。
    她看上去有些慌乱,身后还跟了一名比她更加手足无措的少女和一大群举着火把的家丁。
    他拉着她的手,将她们带到一处偏僻的地界,让她们逃走。
    激动的她连行了三次拱手礼,道:“这位小哥,大恩不言谢,等我攒足了银子,定会回来赎你的。”
    她这么说的时候,一双大眼满是真挚,带着一股傻里傻气的娇憨。
    他笑着对她点头,却最终没有等她回来。
    刘进臣被抄家了,他也跟着父亲去了军营历练。
    在离开上京的那些年,他也曾幻想过两人重逢的场景。然而再次相遇时,她却将他忘得一干二净。
    “侯爷安好,洒家这厢有礼了。”
    他看着她,笑得有几分无奈,却又欢喜她这副慢半拍的样子。
    他心里并不是没有失落,潜意识里,他希望她能想起来,又希望她忘记。
    对于一个男人来讲,美女救了英雄这种往事,实在有些难以启齿。
    可是渐渐地,他发现自己似乎晚了一步。
    她看苏月锦的眼神总是同她看自己的不同,那种不经意间流露出的倾慕他再熟悉不过。
    所以,在她小心翼翼地询问苏漾同苏月锦的关系时,他故意隐瞒了真相,告诉她那是苏月锦的童养媳。
    江城边关告急,他父亲手下并非没有可用之人,但是他不想轻易放弃这个建功立业的机会。
    三年的军旅生涯让他深深地明白,战功对于一个军人而言有多么重要。
    他喜欢那份挥洒在刀剑之间的豪气,也想底气十足地站在一众将士面前,而不仅仅是依靠他父亲的羽翼。
    他不想做一个没出息的二世祖,他渴望每一个可以掌控在手中的机会。
    男儿志在四方。
    他那个时候是这样说服自己的,却在临行前,连去见沈衡的勇气也没有。
    他怕他会舍不得。
    他对苏月锦说:“我打算去江城。”
    苏月锦淡淡地看着他,无比清晰地说了一句话:“路怎么走,全凭脚的选择,你莫后悔便是了。”
    他知道苏月锦喜欢沈衡,而他亦从未掩饰过他的情感。
    君子坦荡。
    那一晚,他们畅谈了一夜,他执杯醉倒在案旁。
    “也许从我打算去江城的那一刻起,我便输了。”
    他甚至衡量过,留住沈衡和胜了江城的那场战役,哪个胜算更大一些。
    他们这样的人,习惯了从理性的角度去揣度问题,却忽略了爱情本身的那份纯粹。
    苏月锦说:“允之,你不是不爱,你只是爱得不够奋不顾身。”
    他看着窗外摇曳的青竹,大笑道:“也许吧。输给你这样的人,我没什么好不服气的。”
    他见过苏月锦放在木匣子里的那些回信,一字字、一行行,都写着一个少女对另一个男人的眷恋。但是苏月锦依旧那样珍视,平平整整地叠好,视若珍宝。
    感情付出了,没有人预知能否开花结果,苏月锦却选择了守候。
    年少时的惊鸿一瞥,换来半生错过的遗憾。
    站在江城的城楼上,他俯瞰那片辽阔的疆土。
    每个人的选择都是不同的,他无悔,却仍旧留了一份此生难解的遗憾。
    “将军,那个蛮横的二当家的又来了,您要不要见见?”
    “不见,如果她再来,便把她丢出去。”
    “可是……她已经进来了。”
    营帐之前,坐在马上的女子手执长鞭,英姿飒爽。
    “顾允之,追你怎么就那么难?”
    缘分天定,错过了是缘,遇见了也是缘。
    但愿每一对有情人,都能找到自己的幸福。
    蠢萌爹的番外
    挽瑕山庄是江湖第一大庄,庄主陆凌一直是道上泰山北斗一样的人物,却娶了一位出身于书香世家的夫人。
    陆凌一生爱武成痴,却因为这位夫人生出了舞文弄墨的雅兴。
    只可惜妻子早亡,生下来的女儿又是个随了他性子的,三岁上房,五岁揭瓦,十二岁的时候便将一把九环大刀舞得虎虎生风。
    陆雁回长了一副好相貌,杏眼柳眉,眉宇间三分英气,七分颜色,偏生痞里痞气的。
    对此,陆凌一度觉得十分头疼,终日愁眉不展,担心她嫁不出去。
    养到十七岁的时候,他实在无奈,巴巴拉了自己的徒弟过来,泪流满面地说:“你们谁愿意娶雁回,将来我便将庄主之位传给他。”
    哪里知晓,那些平日意气风发的侠士,一个个吓得面如白纸。
    “师父,小师妹的人品、相貌皆是人中龙凤,徒儿只怕配不上她,您还是另找他人吧。”
    “是啊师父,小师妹真的不愁嫁的,您还是问过她的意思再定吧。”
    自古英雄配美人,陆雁回这美人却是长着逆鳞的。还记得开始时,也有几个不怕死的向她表白,话还没说完就她被吊在树上整整一夜。
    陆雁回的娘亲早逝,再加上挽瑕山庄事物繁忙,陆凌对她疏于管教,在男人堆里长大的她,性格难免乖张。
    老庄主被逼无奈,亲手拎着陆雁回的脖子,厉声斥责道:“你现下就给老子下山,自己寻夫家去。若是十八岁之前还不能将自己嫁出去,你就不用回来了。”
    可怜陆姑娘云里雾里地被赶出来,包裹里只揣了十两银子。
    仗剑一笑闯江湖,陆雁回对此还是十分向往的,奈何囊中羞涩,啃了几天草叶子之后,终于咽不下去了。
    沈括就是那个时候手持一把折扇,翩然出现。
    据陆雁回事后回忆,他那时的身姿当真风流倜傥,姿态儒雅,带着旁人没有的闪亮光环。
    在她当时的认知中,他身上无疑就写着“财神爷”三个大字。
    “喂,小书生,你过来。”
    她跷着脚,咬着半片叶子,笑眯眯地冲他招手。
    彼时的沈括刚中了进士,算是衣锦还乡,途经挽瑕山,突然看见这么一个漂亮女子对自己招手,眼神迷蒙了半晌。
    “姑娘唤我何事?”
    他是读书人,见过的姑娘也只是家中一些表亲,举手投足间无不娇羞内敛,如这般堂而皇之斜倚在路旁大石之上的,绝无仅有。
    陆雁回看得有趣,笑眯眯地走近几步,道:“都说读书人老实,我如今落难了,想请你帮忙资助一二,你不会拒绝吧?”
    沈括被她那一双美目盯得不自在,本就文弱的脸上爬上一抹红晕。
    “姑娘想要在下如何资助?”
    她笑着伸出小手捻了捻:“先借点银子花花吧。”
    那是沈括同陆雁回的初见,刚刚金榜题名的少年人第一次遇见那样张扬的女子,只一眼便深深望进了心里。
    可惜陆小姐对沈括并没有多深的印象,只觉得偶遇的这位“金主”老实得紧,说话都不敢看她的眼睛,像个乖巧的姑娘家。
    故事如果仅到这里,只怕就不会有之后的沈大小姐了。
    巧就巧在,数月之后,沈括奉诏去上京任职,又碰上了这位娇艳如芙蓉的陆小姐。
    她当时正在大街上四下转悠着,已经来来回回走了许多圈。
    他拱手走上前,尽量轻松地说:“陆姑娘是在找什么地方吗?”实际上,他紧张得袍袖之下的手掌整个都汗湿了。
    陆雁回似乎思量了一会儿才想起他来,不过心情极好,兴奋地搂着他的肩膀,道:“呆书生,真的是你,你怎么会在这里?”
    沈括似乎从遇见陆雁回开始,脸上的红光就没有消散过,面色酡红地道:“小生来京中任职,前些天才来到这里,没想到会遇到陆小姐。”
    陆雁回看着他脸红的样子,俏皮地将头伸到他近前,大笑道:“那可是恭喜了,我在京城闯荡,但是囊中还有些羞涩的,所以现下不能还你银子。”
    沈括听后连连摆手道:“小生并不是让陆小姐还银子。”
    那焦急的架势,又惹得陆雁回一通大笑。
    他每次遇上她,她都过得穷困潦倒的,这次也不例外,手里没了银子,啃了几日馒头,就连住的客栈也想不起来是哪处了。
    陆雁回有些迷糊沈括是知道的,但他没想到她会迷糊成这样。
    她吊儿郎当地对他说:“你也甭问了,我不识字的,压根就不知道那客栈叫什么名字,今晚去破庙住上一晚算了。”
    江湖儿女不拘小节,有处能遮风避雨的地方便足矣。
    沈括低头看着手里的扇子骨,弱弱地问:“那破庙,陆小姐找得到吗?”
    一语中的。
    她一个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的人,找什么找。
    她略有些丧气地转了转手里的烟杆,说:“那啥,反正看见没人的地方,我就凑合住一下呗。”
    这也能凑合?
    看着她逐渐走远的背影,沈括搓了搓手掌,道:“陆小姐要是不介意,住到小生那里可好?”
    天知道那个老实巴交的书生用了多大的勇气才说出这一句话。
    他傻傻地站在原地等着,然后看见那个姑娘一蹦一跳地走回来,歪头笑道:“如此,便多谢你了。”
    陆雁回不拘小节,却并不是什么男子都能近她的身,但是不知为什么,她总觉得这个呆书生莫名亲近。
    他的住处其实也没比破庙强多少,木质的宅子,打开门时还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。
    房顶上铺着稻草,上面用一块木头板子晒了几片红薯。
    她跳上房檐去吃红薯,吓得沈括连声说:“姑娘小心些,房顶不是很牢靠,小心别摔着了。”
    她坐在房顶看着他,突然觉得这个呆子可爱得紧,比她过往见过的那些侠士都要可爱。
    陆雁回是个路痴,住过哪里,走过什么地方,从来都不记得。但是她总能第一时间找到沈括的住处,因为只有他的房顶上晒着红薯。她只要累了,纵身一跃便能一眼找到那处可以遮风遮雨的地方。
    有一天,玉遐谷的谷主玉衡子向挽瑕山庄提亲了,她爹甚欢,飞鸽传书让她回庄。
    她见过那位玉谷主,一身青竹长衣,面如冠玉,两人在武林大会时有过几面之缘。陆雁回对他的感觉,不算讨厌,探讨武学时也曾把酒言欢。嫁给这样的人物,应该是最合适的人选。
    嫁人嘛,原该要找个志同道合的人,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。她却不知怎么的,隐隐又觉得哪里不对。
    她对沈括说,自己要走了,回去嫁人,等忙完了婚事再回来看他。
    他正背对着她准备晚饭,听到这话之后,在原地愣了许久。
    “现在就走吗?”他如是说,声音是不同以往的沙哑。
    陆雁回也不知为什么,心里堵得慌,抬手抽了两口闷烟,道:“现下就走。”
    气氛一度冷凝,整个屋子都静悄悄的,好似没有半分人气。
    她是受不了离别的人,也不管他看不看得见,轻摆了一下衣袖,道:“我先走了,你也早些吃饭吧,我有时间再来看你。”
    她几乎是夺门而出,就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在慌乱什么。
    或许潜意识里,她希望他出声留住自己?
    “雁回。”
    还未走出院落,她便听到那个人焦急的呼唤。
    傍晚落霞微红,两个人都有些紧张。
    他结结巴巴地说:“你可不可以,不要嫁?”
    她没有回头,只是看向不远处的红霞。
    “我都二十岁了,再不嫁,当真没有人会要了。”
    身后一直没有回应,她以为他回去了,正要提步离去时,却听到他一字一句地说:“若你肯,我娶你好不好?”
    她诧异地回头,想看看那个平日总是怯生生看着自己的书生现在是什么样的神情,却见到那个男人躲在角落里,偷偷地抹着眼泪,对着一面泥墙自言自语。
    “我喜欢你,也知道自己配不上你,但是我是真心的,比真金还真。我不太会说话,除了满肚子酸腐诗书,什么都不会。但是我会对你很好的,跟对自己娘一样好。”
    看着他的傻样,陆雁回本来想笑的,但不知为何,整个眼眶都濡湿了。
    她说:“我不愿意嫁给当官的。我爹说,你们这样的人,将来都是要三妻四妾的。我嫁的人,一辈子只能娶我一个。”
    他慌忙转过身,情急之下也不知该如何,竖起三根指头,指天对地地发誓。
    “沈括若能得陆小姐为妻,此生此世绝不再娶,若有违此誓言,宁愿天打雷劈。”
    这不是她听过的最好听的情话,也不是她听过的最毒的誓言,但是她莫名相信,他说的都是真的。
    裙摆在地面划过一道弧度,她缓缓转身,依旧朝前走去。
    沈括定定地望着她的背影,脸色惨白一片。
    “还不跟上来?”几步之后,她转过头,冲他微笑,促狭道,“你个呆子,想娶我,总得先去拜见我爹才行。”
    沈括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一刻,那个一身红装的女子笑靥如花的样子。
    他点头如捣蒜,没出息地抬手捂住双眼,哭得像个孩子。
    那一刻的场景,真的好美。
    一个呆里呆气的文弱书生,一个莽撞倔强的江湖侠女。
    他们的爱情并没有多少峰回路转,却那样单纯,那样真挚。
    番外
    饶染是个面瘫,这件事她从记事开始便知道得很清楚。
    在旁的孩子都咧着嘴傻笑的时候,她总是清冷着一张小脸坐在一旁,觉得这些人傻透了。
    然后她回到房里,默不作声地用手揉着僵硬的两团腮肉,希望它们也能生动起来。
    没有人会喜欢一成不变的东西,即便饶染的脸长得不错,她也不喜欢整日面无表情的自己。
    饶家是将门世家,从庆元朝建国那一日起便世袭了光武侯的爵位,历代子孙都以冷兵器见长,就连府里的丫鬟都会些拳脚功夫。
    饶家在朝中的地位极其尊贵,饶家的女儿几乎就是后位的不二人选。
    而饶染,在十六岁的时候便知道,自己将来要嫁的将会是储君。
    对于爱情,她没有那么多的幻想,私下想来也不过是找个不算讨厌的男人,凑合着过上一辈子。
    只是庆元朝这一任的储君却迟迟未立。
    皇族子弟皆非凡品。
    老皇帝的儿子们就是太精明了,一场鹬蚌相争,最后却是远在封地的闲散王爷苏沉羽坐收渔翁之利。
    圣祖驾崩前颁了一道诏书,封饶言龄之女饶染为皇后,国丧之后便举行封后大典。
    饶染当时接到圣旨时已经二十六岁了,作为一个在这个年纪还能风光大嫁的女子,她觉得这实在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,当下便带着丫鬟和包裹住进了庐陵宫。
    她第一次遇见苏沉羽,是在一个夏日的午后,天气炎热得能让人恨不得把身上的人皮一并扒下来。
    饶姑娘光着一对雪白的小脚,仰躺在树上小憩,刚一抬眼便对上一张似笑非笑的脸。
    他说:“你就是饶染?”
    她木着一张脸,缓缓坐起。
    “苏沉羽?”
    他轻笑,算是应了,却是将头别到一旁,不去窥视她的纤足。
    “你的鞋袜呢?穿上之后下来,我们说说话。”
    她伸手指了指树下放置的缎面小靴,道:“帮我穿上。”
    他面上闪过一丝诧异,似乎没料到会有这般大胆的女子,愣怔良久之后,傻傻地回了句:“我是皇上。”
    “皇上不会穿鞋吗?”
    她淡淡地凝视着他,完全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的。
    鞋子被套在脚上的那一刻,她感受到了那个人的笨拙。
    他好像真的不会伺候人,清俊的眉眼微微蹙起。
    “怎么那么难穿?”
    “想把左脚的鞋穿到右脚上确实有些困难。”
    她特别认真地开口,不期然看到了他红透的耳根。
    新帝登基有许多事情要忙,自绿柳桥头匆匆一面,他们再见时便已是她头戴凤冠,身披红装之时。
    他挑开盖头,对她温润一笑,她张口说的第一句话却是:“现在不是傻笑的时候,先帮我把脑袋上的东西拆下来再说。”
    苏沉羽从来没有觉得这般挫败,从认识这个名叫饶染的女人开始,他似乎就一直在做着伺候人的活儿。
    作为一名君主,他觉得这绝对是要不得的。
    所以每次来凤鸾宫,他都努力刷着自己的存在感,不是将热茶泼在身上,便是故意弄出些声响,让对方注意到自己的存在。
    最后闹得近身伺候饶染的八宝都烦了,看见他便直接将茶水泼在他的衣服上,然后大声叫嚷着:“啊呀,万岁爷被茶水烫了。”
    两个人没有什么感情基础,相处起来却分外合拍。
    在没认识饶染之前,女人对他而言,无关乎喜欢与否,不过为了权衡势力,传宗接代,仅此而已。
    然而饶染似乎同她们是不同的。
    他也有些说不清楚是哪里不同,就是觉得跟她在一起很舒服。
    她不会刻意逢迎,也不会虚与委蛇,看见他来了,只淡淡地扫了一眼,然后说一句:“坐啊。”
    他喜欢这样的感觉,像极寻常的一对夫妻一样。
    他有时也会被这种想法吓到,但是下朝之后,还是会不自觉便溜达到她的凤鸾宫。
    大婚之后,除了饶染,他没有再碰过任何妃子。
    苏沉羽登基之前便有三房侧妃、两名妾侍,这对于一个二十七岁的皇子来说,并不算什么过分的事情。
    饶皇后有的时候兴致来了,也会接见一下抱着孩子故意来添堵的几位娘娘。
    后宫要雨露均沾,沾不着雨露的人难免心中不平。
    洛贵妃便是最不满的一个,因为在饶染没出现之前,她是最受苏沉羽宠爱的妃子。
    然而她也是最聪明的一个,撺掇了几只出头鸟飞出去探风。
    也不知那位皇后娘娘是怎么跟她们说的,总之,她们一个个飞回来时,脸色都如霜打的茄子一般。
    她心下思量着,晚些时候特意换了身素淡的衣服去了凤鸾宫,低眉顺眼地说:“听说晌午的时候有几位妹妹扰了皇后娘娘的安,实在是臣妾平日管教不周,烦请娘娘恕罪。”
    饶染进宫之前,一直是洛贵妃协理六宫。她此番来,一则是想打个圆场,二则,也是想显示自己的地位不同于旁人。
    她说这话的时候,饶皇后正在给白圣轩顺毛,闻言淡淡地说:“原来今日来的都是你本家的姐妹,既是一家人,便不用那么客套了。”
    姐姐管教妹妹原本就是常理,洛贵妃想要自抬身价,也要看饶皇后给不给这个权力。
    一句“本家姐妹”,既告诫了洛贵妃找准自己的位置,又示意她这浑水蹚得不算高明。
    潘枝花是聪明人,当下便含笑道:“娘娘所言甚是,臣妾等人共同侍奉皇上,自当是亲如一家。只不过那些年纪轻的不省事,成日担心谁被专宠了,自己以后的日子会不好过。臣妾心里却明白得很,后宫的姐妹都不容易,但凡有机会,都会催促着圣上去旁的姐妹那里转转。”
    洛贵妃懂得旁敲侧击,倒是显得比我有学问。饶皇后这般想着,斜靠回绣着凤穿牡丹的软垫上。
    “你这话,我倒是很喜欢。但我向来不喜欢做那些表面上的东西,你既有心,便帮我多看着些。皇上要是哪日去了旁的妃嫔那里,你便催促着他来我这儿。左右他在我这里过夜,旁人是敢怒不敢言的,也算不上什么专宠,岂不两全了?”
    潘枝花瞠目结舌地看着那个面无表情的女子,只觉得往日那伶俐的口齿都没了用武之地,也终于明白,为什么回来的那些人都被噎得面色惨白。
    作为皇后,她并不柔善,也并不严厉,她只是单纯地用她的无耻就能让所有人闭嘴。
    如果洛贵妃就这么放弃了,那便太小看了她。
    上有张良计,下有过墙梯。
    晚上见不到万岁爷,不代表白天见不到。
    于是洛贵妃隔三岔五地送上羹汤,含羞带怯地回眸一笑都是抓紧一切时机进行的。
    然而有些时候,并不是努力了便会有收获的。
    圣上停驻在饶皇后身上的视线越来越多,根本没有闲暇再顾其他。洛贵妃有些焦急,便找了平素交好的敏妃一同商议。
    这位敏妃其实算是饶皇后的本家姐妹,虽说亲戚攀得有些远了,但到底进宫之前便同饶染相识。
    洛贵妃接近她也是想套些话出来,不想她口风紧得很,只拿了些平素常用的香料。
    “你常说最近睡得不安稳,估计是思虑过度的缘故。这块幽檀香夜里能助人入眠,白日可助人醒神,你便随身带着吧。”
    她当时只道这人是个不愿沾惹是非的,便也没多做强求,随手收下了那香料。
    那个时候,皇后娘娘刚刚诞下一子,帝后的感情正如胶似漆,只可惜娘娘生产之后,身子便不太爽利。
    她见缝插针,送了一碗羹汤给皇上醒神,也不知是上天眷顾还是如何,圣上那晚便在勤政殿留了她过夜。
    妻子刚刚诞下麟儿,夫君便同妾侍发生了关系,换成任何一个人都是不能接受的。
    皇后娘娘一气之下,病得更重了。圣上衣不解带,守了她整整三天三夜。
    而得了圣宠的洛贵妃却被无情地打入了冷宫。
    潘枝花直到被关进那个暗无天日的冷宫之中也没想明白,那日清早,圣上睁开眼睛时,为何会用那样嫌恶的眼神瞪着她。
    饶染本来没觉得自己是个气性这般大的人,但是听到苏沉羽宠幸其他妃子的消息之后,她还是觉得心肝脾肺肾都似被针扎一般疼。
    她瞪着那个站在角落里守着她的男人,轻声道:“你滚出去。”
    他嘴巴开了又合,最终化为一个苦涩的笑。
    “等你好了,我滚给你看,让我滚多少次都行。阿染,让我守着你好吗?我保证不靠近你。”
    她知礼地点头,然后默默示意八宝放出了白圣轩。
    这个肥胖如猪的小家伙是她幼时便抱回家养的,忠心护主之心日月可鉴。
    它从进宫开始就不待见皇帝陛下多时,如今有了这样的明示,哪里会白白放弃这次机会,张牙舞爪地扑上前去,顿时腾起一阵灰烟。
    伴着白小主“咝咝”的低吼声,饶皇后逐渐进入梦乡,再睁开眼睛的时候,已经是第二日的午后。
    她不知道自己昏睡了多久,只知道角落里那道明黄色的身影仍在,只是脸上平添了许多牙印。
    白圣轩邀功一般趴在她的床头,阵阵血腥味提醒着她,这个东西真不是个吃素的。
    她最终还是应了苏沉羽的意思,去了奉芜山求医。
    山里的老匹夫年纪有些大了,摇晃着酒壶,终日一副没睡醒的样子,医术却是极其高明。未出几日,她的身子便逐渐恢复了。
    只是她这厢才刚安定,便得到了自己儿子高烧不退、面色发青的消息。
    御医诊断的结果是中毒,并且从御膳房查到了所用香料。
    当那个几近疯狂的女人被押上来的时候,饶染第一次对一个不会武的人动了粗,扯着她的头发,一路从勤政殿拉到凤鸾宫,指着自己的儿子,厉声责问:“你也是为人母的,对一个孩童下手,何其忍心?!”
    那一日,敏妃是被人拖出凤鸾宫的,流下的鲜血染红了整个石阶。
    敏妃最后是自缢而死的。饶染说,她不想弄脏了自己的手。
    之后,皇后娘娘便带着苏小千岁住到奉芜山。前朝事忙,圣上只要一有时间,便会赶来看他们母子。
    有时,他就是站在院子里静静地看着,有时也会在她们母子俩心情好的时候,死皮赖脸地凑上去赔笑两句。
    苏沉羽是个有着小骄傲的男人,他也曾无数次尝试让这份小骄傲雄壮起来,然而事实证明,这些在饶染这里都行不通。
    他将自己所有的宠溺和真心都给了这个淡然的女子。
    只恨相逢恨晚,没能在彼此最好的年华遇上对方。
    敏妃的香料案也算是间接给苏沉羽和冷宫的潘枝花昭雪了,两人之所以会滚在一处,便是那块加了东西的香料的“功劳”。
    都说会咬人的狗不叫,敏妃这闷声一口,着实算计得周全。
    若不是她自己急功近利,引得东窗事发,只怕圣上会为此背上一辈子的罪责。
    虽然这事依旧让饶皇后记恨了好些时日,但是看在皇帝陛下洗澡洗到快要脱皮的程度,她半眯着眼睛,这件事也算是过去了。
    潘枝花被降为贵人,然而肚子里却怀上了龙种。
    她没有将事情声张出去,而是悄无声息地瞒到了显怀,这时,想要堕胎是极其凶险的,极有可能一尸两命。
    潘枝花是真的想要这个孩子。
    那一日,她手持一碗堕胎药,哭倒在饶染的脚边。
    “臣妾知道娘娘不想要这个孩子,但是这肚子里的,终究是臣妾自己的骨肉,他没了,当娘的也是没脸再活在这个世上,便请娘娘准了臣妾随着孩子一同去了吧。”
    饶皇后一面嗑着瓜子,一面欣赏着潘枝花作死的戏码,觉得比看大戏有意思多了。
    “苏沉羽去找过你了?”
    她愣愣地擦着眼泪,说:“皇上他不想要这个孩子。可是如果不要这个孩子,臣妾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有子嗣了。”
    皇后娘娘轻轻在她肚子上扫了一眼,道:“都这般大了,你倒是上下打点得好。”
    潘枝花心虚地说:“臣妾只是……想做一个母亲。”
    嫁为帝王妻,终生都不会有改嫁的权利。老死在宫中的女人,即便失了宠也还是想有一份精神上的寄托。
    饶染没有说话,而是低头将怀中的苏小千岁往上抱了抱。
    “那便生吧。”良久之后,她如是说,“如果生的是个儿子,成人之后便送到封地,女儿便过继给我,出嫁的时候也能风光一些。”
    潘枝花没想到她会让自己将孩子生下来,傻傻跪在原地。
    “皇后娘娘……是说真的?”
    她低头看着潘枝花:“骗你做什么?我也是一个母亲。”
    所以她更能明白一个孩子于女子的那份重要性。
    洛贵人含泪看向上座主位上的女子,愣怔半晌之后,竟是啪啪啪磕了三个响头。
    “多谢皇后娘娘。”
    她这次是诚心在拜皇后,不含半点虚假。
    饶皇后木着一张脸,单手放在胸前做了个观音掐指的手势。
    “起来吧。”
    她也觉得自己宽厚得可以成仙了。
    她不算大度,但也不想在一件木已成舟的事情上折磨别人,也折磨自己。
    孩子总是无辜的。
    人生难免要经历很多事,与其执着于过去,不如珍惜现在。
    饶染一辈子都活得糊里糊涂,却在最该装糊涂的时候将这份谅解送给了她的情敌,将宽容送给了她的男人。
    相爱两三年,那是对彼此的赏识。
    相爱十余载,是对彼此的一种习惯。
    待到鬓染银丝,皮如丘壑,身边还有人能执起你的手,与你相携而行的,才是真正的爱情。
    许多年后,人们依旧能看到,漫步在芳草萋萋的奉芜山下,两道缓步前行的佝偻背影。
    那没入落日余晖中的蹒跚步履像是逐渐褪去的年华,少了三分炽烈,多了七分平淡,却是这世间最美丽的风景。
    爱在当下,执手夕阳。
    独家番外
    沈大姑娘,不,现在应该叫沈皇后,压根就不想生第八胎。
    年轻时,她为了表示自己是一个顶仨,能为皇室往死里开枝散叶的好皇后,跟苏万岁爷确实在龙床上滚得挺卖力的。
    小千岁初登大宝之时,也确实没少受朝臣的种种劝谏。
    那些老不死的朝臣们,额头在地面上一磕就能磕上一整天,除了割腕自杀,他们是下了血本想为皇上充盈六宫。
    劝谏皇上纳妃这种事,明眼人都知道是在给皇上添堵。
    但是这事,就算瞎了眼的人也都知道,但凡自己的闺女能在后宫之中占上一席之地,那都是祖坟冒浓烟的大事。
    所以,他们上折子,写奏疏,拉帮结伙组团抗议。
    奈何咱们英明神武的万岁爷,就是坐在龙椅上打着瞌睡,装听不见,被说得烦了,索性不咸不淡地道一句:“如今也太平了,你们若是真的不想干了,就都告老还乡去吧。”
    这么一句硬话甩下来,旁人哪里还敢造次?
    朝臣们是老实了,但总免不了隔三岔五地做出些悲天悯人的表情出来。
    苏月锦毕竟是一国之君,即便不要三千佳丽,为皇室绵延子嗣,确实也成了重中之重的大事。
    沈大姑娘当时也挺窝火的,凭着年轻人的一腔热血,将精力全部消耗在了龙床上。
    不就是生孩子吗,她又不是不能生,索性多生些,堵你们的嘴。
    士气够高涨,再加上万岁爷乐此不疲的高度配合,刚当上皇后的那几年,沈衡几乎都是在坐月子和准备坐月子中度过的。
    虽说苏月锦每日下朝便赶回来陪着她,甚至将奏折都拿到内室批复,但是到底让沈皇后对生孩子这种事彻底抵触了。
    熏着淡淡檀香的屋内,降下半道珠帘。
    身穿绯色常服的沈皇后,一面将手伸出帘外,一面嚼着刚做好的山楂雪球,表示甚是堪忧。
    “王太医,本宫这段时日总是觉得胃中翻搅,喜食酸辣之物,吃后又莫名想要作呕,莫不是……”
    吃饱了撑的?
    沈皇后是想这么说的,又觉得吃撑这种事,说出来不太体面,便留了个空当,等着御医回话。
    王太医倒也识相,老老实实地抬手把脉。
    “娘娘这脉象,确实是因脾胃不畅所致。”
    沈衡听后甚觉满意,只是心里又隐隐觉得哪里不对。
    “但是说起来,这征兆倒似有些像害喜的样子,而且本宫的月事也推迟了些时日。”
    王太医斑白的胡须几不可察地抖了一抖。
    “皇后娘娘多虑了,您不过是因着天气燥热,所以才喜吃酸辣之物,老臣给您开个调养的方子便好。”
    王太医是太医院的院首,说话自然有说服力。然而如此平静了几日之后,沈皇后觉得这事有点不对劲了。
    一日午后,沈衡再次将王常宁招进宫中。
    “王太医,本宫的月事已经延后了许久了,你真的确定本宫不是怀了身孕?”
    她最近越来越嗜睡,站在桃花树下赏花都能眯上一会儿。
    王太医抖着一把老骨头,在她面前唰唰翻着典籍。
    “回皇后娘娘,当真不是喜脉。至于月事,这在医典里也是有据可查的。饮食、心境和情绪,对此都会有很大影响。娘娘如今三十岁出头,会有这样的现象实属正常,便是……便是个把月不来,也是正常的。”
    “个把月不来?”
    “正……正是。”王太医擦着额角的冷汗,硬着头皮说。
    “月事准确与否,其实要看一个周期的循环。娘娘若每三个月来一次,那也算正常的,若一年来两次,一次等半年,也是正常的。”
    沈衡被绕得迷迷糊糊,只转脸问道道:“他说的,你可懂了?”
    道道斩钉截铁地点头道:“就是让您该吃吃,该喝喝,旁的事儿少操心。”
    沈衡含笑点头,觉得这总结言简意赅,颇合她心意。
    其实她并非不起疑,毕竟她也是生过这么多孩子的人了,正常的害喜症状当然是知道的。
    只是一则赵晗跟着苏漾回了奉芜山小住,除了太医没了可问的人。
    二则,自己事后也服用过避子汤,即便不能保证万无一失,但事关皇嗣,以王常宁胆小谨慎的性子,断不会信口胡言。
    沈皇后是安心了,殊不知这边王太医战战兢兢地配好安胎药,转脸就跑万岁爷跟前跪着去了。
    “万岁爷,您要不找旁的人去吧,微臣真的每日都如履薄冰啊。先不说安胎药要悄无声息地煮好,还得变着法地让娘娘闻不出来,再说皇后娘娘三个月后便要显怀,再瞒下去也是很难了啊。”
    圣上要他瞒着娘娘怀孕的事,他一不敢多问,二不敢忤逆。想他堂堂一个太医院院首,生生被一个喜脉给逼成这样,也着实不容易。
    万岁爷低头批着折子,心情也不是太好。
    “收银子的时候,没见你哭得这么厉害啊。要不你把银子还我,我再换个人给阿衡看?”
    银子……他都花了啊。
    王太医苦着脸不说话,苏月锦也懒得理他,只将一张方子递给他。
    “这是赵晗从奉芜山送来的,你仔细按照这个去抓药吧。”
    沈衡怀孕,苏月锦自然是知道的,而且这个诊出喜脉的人还是他自己。
    当时他靠在沈衡身边,认真地问:“阿衡,你昨儿在御花园转了多少圈才找回来的?”
    沈衡掰着手指,琢磨了一会儿,道:“不记得了,反正我出去的时候是清早。”
    沈衡回来的时候,天都已经黑透了,许多宫人都见证了这个庆元朝最尊贵的女人,生生吃下三碗大米饭的经历。
    苏月锦也是那个时候担心她吃坏了肠胃,便伸手诊脉的。
    诚然,他这次当父亲的心情是有些复杂的,因为他的阿衡已经很明确地对他说过,她不要再生了。
    一孕傻三年,作为七个孩子的娘,沈大姑娘保守地估计,自己大概要傻上二十一年。
    事实上也确实如此,她总是不记得自己打算做什么,做过什么。
    这大概是一种生完孩子之后的后遗症,赵晗说这种毛病是因人而异的,而对于反应本就慢半拍的沈衡来说,这无疑是场灾难。
    苏月锦试探地说:“阿衡,你不觉得小孩子很可爱吗?就像秋天破土而出的土豆,圆圆滚滚,憨态可掬。”
    沈衡也颇为认同地点头,只是——
    “一个土豆和一筐土豆是有区别的,你不觉得这些‘土豆’‘破土而出’之后,我整个人都不好了吗?前些天,我明明是要喂小七吃饭的,却不知怎么抱了小六来,他们明明长得不像的。”
    如此,万岁爷彻底沉默了。
    他不知该如何告诉他的妻子,又有“土豆”要“破土而出”了,而她,大概要多傻上三年。
    他真的很担心阿衡会“将土豆切成土豆丝”。
    不过万岁爷也没傻到要在这个时候去触妻子霉头,所以他搂着她说:“阿衡,最近天气太热,我闻到酸辣的东西就特别想吃,以后咱们少吃些肉吧,怪腻歪的。”
    自此,凤鸾宫里便多了一道道酸辣的小菜,和进补的药膳。
    苏月锦说:“夏汤滋补,对身体最好。”
    沈衡不以为意,他便加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