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狩猎八零:从娃娃亲娇妻赖上我开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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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0章 震惊!为什么你家有白面?
    翌日。
    王野还在呼呼大睡,双手还放在李云舒的衣服里面,王富贵就已经来了。
    他说话算数,专门来剥皮。
    王野打着哈欠,走出屋外。
    他还未说话,王富贵不好意思地率先开口:“野哥,我是不是吵到你了?”
    “没事,正好我也该醒了。”
    王野定睛一看,发现王富贵只带来了一把刀,而且造型有点像《国产凌凌漆》中星爷手里的那把。
    “你这是什么刀啊?”
    “杀猪刀!”
    王富贵解释道:“咱们屯子有个屠户,我爹让我跟着他学过手艺。”
    王野渐渐想了起来。
    王富贵没有说错,屯子里确实有个屠户,可惜已经去世好几年了。
    “一把刀够吗?”
    王野继续问道:“不够的话,我家里还有菜刀。”
    “当然不够,不过我只带了!”
    王富贵将手搭上腰间,就听见哗啦一声脆响,伴随着用力一抽,一个泛着油光的刀袋便舒展开来。
    刀袋质地奇特,既不像皮革也不似布料。
    而刀袋里面则整整齐齐排列着七八把小刀,刀身长短不一,在阳光下泛着冷冽的寒光。
    最长的约莫手掌大小,最短的不过拇指长短。
    每一把都打磨得锋利异常,刀刃处隐约可见细密的纹路。
    “处理脑袋、脖子、咯吱窝等部位的时候,就要用到这些小刀了。”
    王富贵不慌不忙,拿起杀猪刀,行动起来。
    王野闲得无聊,抱着啸天,坐在一旁,认真打量着。
    李云舒和李云笙醒来之后,则去准备早餐。
    今天的早餐是炖鸡。
    姐妹俩捡起角落里的两只斑沙鸡,在土灶前忙碌起来。
    没办法,沙斑鸡的体型有点小,肉又不够多,再加上今天还有王富贵需要吃饭,自然需要多处理一只。
    “野哥在家吗?”
    不知过了多久,门外传来熟悉的声音。
    接着,一个虎头虎脑的脑袋从门缝里探了出来。
    正是林虎。
    林虎一下子就看到了坐在院子里的王野,开心地跑了进来。
    “野哥,我们一大早就从林家屯赶来了。”
    “还给你带了两条鱼。”
    林豹跟在他的身后,晃了晃手里的两条鲤鱼。
    这两条鲤鱼每一条都有七八斤重,虽然因为天气太冷,已经被冻住了,但鳞片依旧在阳光下闪烁着细碎的光芒。
    鱼身圆润饱满,看上去格外肥美。
    “我去,这么好的鲤鱼,你们从哪儿弄到的?”
    王富贵的眼睛险些瞪出来。
    这年头,想要获得地上跑地、天上飞的,还是比较简单的,可以去山上寻找。
    水里游的,只能去水里找。
    可现在水面都被冻住了,冰面至少有半米厚,想要抓到鱼,自然非常困难。
    “我们在森林深处找到了一个湖泊,之前在那里冰钓的。”
    “一共钓了六条,一直不舍得吃,今天专程来给野哥送两条。”
    林虎解释道。
    王富贵兴奋地搓搓手:“兄弟,改天带我一起去呗,正好钓几条,留着过年吃。”
    林虎没有回答,只是看向王野。
    王野笑道:“这是我在屯里最信任的兄弟!”
    得到王野的肯定回答,林虎这才点头答应:“没问题,到时候野哥也一起去。”
    王野没有拒绝。
    正如王富贵所说,谁家过年不吃鱼啊,若是钓几条回来,这个年也可以过得有滋有味。
    “等有时间我们一起去冰钓,不过这两条鱼,你们还是拿回去吧。”
    王野婉拒道。
    在这寒冬腊月,水货可比猎物稀有,断不能收。
    林虎道:“野哥,你必须收着!昨天晚上如果不是你赠送的斑沙鸡,回到家里,老爹肯定胖揍我们,毫不夸张的话,能把我们的腿打断。”
    “因为那只斑沙鸡,最起码让我们没有空手而归。”
    “昨天发生的事情,我们讲给老爹听后,他也非常感谢你,亲自挑选了两条最肥的鲤鱼。”
    “早上我们还没睡醒,他就把我们从被窝里踹醒,让我们前来感谢。”
    虽然没有见过林虎和林豹的父亲,但是从两人的描述中,王野已经在脑海里想象出一个外表粗狂、但内心细腻的老汉。
    就在王野犹豫的时候,李云舒听到动静,从屋里走了出来。
    为了场面变得尴尬,她接过林豹手里的两条鲤鱼,道:“既然这是你们一家的心意,那我们就留着了。”
    “先不要着急回去,留下来一起吃饭。”
    林虎和林豹终于松了口气,笑着道:“谢谢嫂子。”
    这四个字听得李云舒心里美滋滋的。
    为了能够让众人吃好吃饱,她又宰了一只斑沙鸡。
    此外,还熬了一些面汤。
    当林虎和林豹坐在餐桌前时,一个个的全都傻了眼。
    炖鸡?
    白面疙瘩汤?
    这特么也太丰盛了吧!
    这年头,谁家早上就吃鸡肉啊,关键还有白面汤喝。
    要知道,其他家庭只有过节的时候,才会吃一次白面。
    这也就算了,为什么桌子下面的小奶狗还啃着骨头呢?
    啸天所啃的是昨晚三人吃完猪蹄,所剩下的骨头。
    虽然狗啃骨头没有任何毛病,但是现在食物紧缺,很多家庭都不舍得将骨头丢给狗。
    因为骨头也很美味,可以熬汤喝。
    仅仅只是在王野家里吃了一顿早饭,两人的世界观就有些崩塌。
    他们的脑海里甚至萌生了一个想法:要不搬家过来,和王野一起过吧!
    不为别的,只为每天有肉和白面吃!
    吃过早饭,王富贵继续在院子里剥着兽皮。
    王野想了想道:“等你剥完,我去一趟城里,将兽皮和狼肉卖掉!”
    他只准备卖一头野狼身上的肉,剩下一头的则留下来。
    至于狼皮和兔皮,则全部卖掉。
    “野哥,带我一起去呗,反正我在屯里呆着也没事。”
    王富贵自荐道:“我可以帮你扛着狼肉!”
    “我们也去!”
    林虎和林豹兄弟俩几乎同时开口。
    “我们还没去过城里呢,带我们去见见世面。”
    王野看着三人迫切的眼神,道:“既然如此,那大家一起去。”
    王富贵非常贴心,将野兔和野狼全部剥皮后,还用杀猪刀将其切成一块一块的,方便储存。
    林虎和林豹并没有闲下来,而是将肉块搬运到大瓷缸里面。
    一切准备就绪,四人准备出发。
    谁成想,刚刚推开房门,竟然看到了王钢蛋和田二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