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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配功德无量(快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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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章的时候,转到了练尸方向。 (7)
    肿,同时让她没有留下一丁点的疤痕;给柳家千金脸上的痘痘开出了调养的方子,让她的肌肤光华如初,没有留下痘印;给程家的主母开了药方,让她解除了下身异味的尴尬。
    许多的小病,都是通过这样的方法求到了苏玲珑这里。
    叶菱的脾气好,不会觉得麻烦,而是从始至终保持一颗同理心,替她们遮掩。
    等到后来,许多人也都猜到,是通过这种方式辗转去求医,也形成了一股默契,不去追问。
    只是有什么踏青,赏花宴的帖子,都不会忘了这位秦家新上了族谱的千金。
    和叶菱保持好关系很有必要,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用上了呢。
    不光是对于女性的难言之隐,阮大夫药到病除,这位阮大夫可以说是神医了,前些日子还把一个当街被砍了一刀,差点肠子留流出来的人给救活了。
    那一次扬名之后,叶菱这里的请柬可以说是如雪花一样纷至沓来。
    叶菱刚开始不会推辞,等到宴席太多,实在是没办法,就开始有了自己的法子进行筛选。
    叶菱这边才慢慢清净了起来。
    刚开始她喜欢的是各种活动,等到后来,最喜欢的是跟着祖父一起去垂钓或者是下棋。
    曾经的国子监祭酒周梦生,时常可以见到这位小姑娘,日子长了,就琢磨起来了她与自己的孙儿是不是相配。
    说来也是巧合,这位曾任国子监祭酒的周梦生,儿子就是礼部尚书周京润,幼女便是叶菱的手帕交周婉容。
    叶菱的性情好,认识了不少人,但论起来与她最要好的,就是周婉容了。
    那一日叶菱与周德清见面的时候,周德清就从她身上发现了一堆妹妹的心爱之物。
    耳上带着的是周婉容送她的一块儿东洋过来的宝石,头面上的珍珠也是周婉容送的,就连腰上系的锦囊也是她的手笔。
    周婉容因为才思敏捷,性格有些清傲,周德清先前就对叶菱有些好奇,何德何能,能够让妹妹把自己的好东西都巴巴地送过去呢?
    想到了狮子猫,周德清主动开口说道,“那只狮子猫,是不是婉容让我替你讨的?”
    叶菱忙不迭点头,“我的叫做雪团儿,她很乖。”想到了爱宠,仰起头对周德清一笑,“谢谢周大哥。”
    被小姑娘的笑靥如花晃了神,周德清等到回去了之后,还想着那个笑容。
    回到了家里之后,细心观察下,也发现了妹妹腰间的锦囊是其他人的手笔,新入的笔墨纸砚,也都是换得新的。
    “这都是叶菱送的。”周婉容放下了笔,“你看这支笔,是她亲手做的。”
    “她的手这么巧?”
    “可不是?”周婉容说道,“我现在用的胭脂水粉,也是她做得。”
    长辈有意,等到没多久周婉容也发现了祖父的心思,便在哥哥休沐日休息在家的时候,把带着抱着猫儿过来玩的叶菱似是无意领到哥哥面前。
    叶菱还懵懵懂懂,周德清的心湖像是被投入了一枚石子,荡漾开一圈圈的涟漪。
    粉衣小姑娘,带着红色的玉兔捣药发带,耳珠上带着金莲花红宝石耳钉,衬得肤白如雪。
    一双杏眼乌溜溜的,笑起来的时候像是两弯月牙,抱着小猫儿,可不是一下子就击中了周德清的心?
    手脚无措,说话都有些结结巴巴,霎时间上次想不通的事就想通了。
    周婉容偷偷对哥哥挤挤眼,成功看到素来冷静自制的二哥,耳根发红了。
    叶菱这会儿对其他人可没什么男女之情,一个郑瑾,已经让她头疼。
    郑瑾一直留意叶菱这里的消息,本来想要和叶菱私下里交谈,但是因为许多人通过叶菱求病问诊,反而没什么接触的机会。
    有一次好不容易和叶菱有了接触的机会,谁知道叶菱碾碎了一个药丸,他的手脚麻痹,只能看着叶菱离开,那之后,叶菱就更是不给他一丁点的机会。
    但就算是这样,那一日的事情发生之后,叶菱也抱着苏玲珑的腰身,同娘亲撒娇,埋怨着郑瑾,“真是烦透了。”
    和周婉容的关系再好,也不方便说郑瑾的事,每当这个时候,就霸占了娘亲,让秦彦之只能够去书房里看看书。
    虽说看不看得进去又是另说。
    “再等等。”苏玲珑轻声安慰女儿。
    郑瑾因为周德清的事,显然有些着急了,而只要一着急,就容易出错,郑璘那边早已经准备周全。
    “你别理他就成了,每日里让南烛跟着你。”
    秦彦之的腿在养了两个多月的时间后,好了起来。
    也因为秦彦之的腿上了夹板不出门,脸上的伤疤又褪了一些。
    这让圣上感怀的同时,也出了一个让人震惊的举动,京都里多了一个医术院,分为男院和女院,给了女性一个机会,尤其是贫苦人家的女儿,多了一条路子。
    这个举动是影响深远的,短短三年之后,便见到了这一举措的影响,新生儿增多,难产死亡的妇人人数降低。
    从女医之事发散开来,要是妇人也识字读书,是不是可以更好得教导孩子?
    出这个目的,试探性地开设女院,让之后出了不少才华横溢之人,文章华彩,诗作灵气逼人,又是后话了。
    此时苏玲珑要说的是,秦彦之先前养腿的时候,也不忘培养南烛。
    南烛本来力气就大,以前是没有明师指点,现在有了秦彦之的指点,想要护住叶菱没问题。
    有南烛紧跟着叶菱,也不会出差池。
    苏玲珑从不会小看郑瑾。
    叶菱小声咕囔着,希望郑瑾早早出事,有时候有些后悔,当时她和娘亲去采药的时候,要是没那么好奇,没那么贪玩就好了。
    要不然也不会发现郑瑾,捡到了一个天大的麻烦。
    不过转念想想,要是没有郑瑾,她们两人还在玉前村。
    叶菱觉得如今的日子要比那时候要好,以前在村里的时候有些寂寞,总觉得和村里的冯珍珍说话说不到一块儿去,两人的想法南辕北辙。
    现在和周婉容无话不谈,还多了一个软萌的表妹陆蓁,还有一只温顺黏人的小猫儿。
    娘亲也有了秦将军,那是她的爹爹,虽然有时候不说话的时候看着有点吓人,但是叶菱知道,秦彦之对娘亲很好。
    秦家的家风也开明,让自己上了族谱不说,还允娘亲继续在外行医。
    哎,一个郑瑾了,就当做一只嗡嗡叫的苍蝇好了。
    她现在的日子已经顺心到了极点,人要知足不是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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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小姑娘摇头晃脑的模样让苏玲珑有些好笑,摸了摸叶菱的脑袋,“去和雪团玩吧,别想那么多。”
    “是娘亲想要和爹爹说话了罢。”叶菱笑着,“我去请爹爹过来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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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白月光17
    阮绣棠的医术卓然, 苏玲珑进入任务人的身体,从未放松过进修医术。
    未来的世界里有精准的人体解剖,苏玲珑为了任务世界里的穿梭, 涉猎广泛, 因此得到了阮绣棠的记忆, 再看医书往往有自己的理解。
    两相结合起来, 医术可以说是在这个小世界里顶尖的存在。
    秦彦之的腿骨情况要比郑瑾的复杂,但相比于其他大夫,苏玲珑的恢复水准要远高于太医署的其他人。
    经过调养之后,如今已经拆开了夹板, 可以在走动加强身体的恢复。
    要不是因为苏玲珑是秦彦之的妻子, 当今圣上还想着重用秦彦之,还生过念头, 想让人到太医署来。
    宫里头要用的, 自然是最好的。
    现在因为苏玲珑的身份不好让她进宫。
    最后万岁爷怀着遗憾, 让人把最好的学医苗子送到她那里。
    等到现在的学徒能够独当一面, 撑起保和堂这个牌子, 苏玲珑今后的重点也要换一换。
    到医术院里把医术传下去,而不是一味做简单的医术诊断, 那浪费了她的天赋。
    秦彦之在书房里见到了叶菱, 放下了本就没怎么看进去的书,缓步到了房中。
    “娘子。”他从背后环住了苏玲珑,“刚刚收到了大哥的信,嫂子估计还有一两日就要到了。”
    苏玲珑:“是为了叶菱的及笄礼?”
    秦彦之:“也是因为大哥放心不下嫂子。”
    先前开祠堂, 考虑再三,嫂子没有回来也是因为刚刚诊断出有孩子,不满三个月不适合奔波。
    而现在过来,除了是因为肚子里的胎坐稳了,也因为大嫂前一胎生的艰难。
    按道理是不适合再要孩子的,意外有了这个孩子,不舍得落胎。
    考虑到苏玲珑的医术好,就想着在妻子生产的时候,拂照一二。
    两人抱着说着话,苏玲珑问着嫂子的情形。
    但是很快秦彦之就不专心起来,刚开始把玩妻子的手,到后面就越发不规矩了起来。
    鎏金瑞狮香炉里的烟气袅袅,一人躺在长案上,另一人的双手压着女子的腰身。
    衣裙被撩起,系带被解开,偏生还留着内里的小衣。
    今日里穿着的是鹅黄色绣菡萏的小衣,用的是细细的金链挂在脖颈,在烛火之中烁着光。
    每当用力的时候,抬起的小腿就是一僵。
    绣鞋将掉未掉,脱了后跟,只是脚趾上挂着,绣鞋上的东珠随着男子的动作晃出光芒。
    等到再也承受不住了,才啪嗒一声落在地面上。
    喘息声和压抑的欢愉声交织在一起,空气之中是香片和奇异麝香的味道糅合,成了甜腻腻的暧昧。
    等到送水之前,通了风,清风荡清一切暧昧的痕迹。
    丫鬟们心知肚明,今日里轮到白芷当值,见着已经放下了幔帐,知道两人感情好,心中欢喜。
    她和南烛都是夫人救下的,夫人过得好,她们两人才会安心。
    这会儿白芷让人收拾屋子,自己检查过了一遍之后,合拢了房门。
    ***
    苏玲珑见到了柳氏,知道了她为什么生产困难。
    她的个子娇小,盆骨也不开,再看看唇色,浅浅淡淡的,应当是在第一胎的时候,落下的病根。
    她走路的时候一直注意着肚子,就连身边的孩子,也是替母亲小心着。
    “这就是菱丫头?”柳氏第一胎生的格外艰难,幸而是个男孩子,夫妻两人和美,秦琛之也并不愿意让妻子再经历一次风险,但柳氏很喜欢孩子,舍不得落胎,宁愿冒险生下孩子,怎么都不舍得落胎。
    两人僵持之后,秦琛之让了步。
    毕竟落胎也有风险,又是自己的孩子,心里多少有些舍不得。
    秦琛之准备在苏州寻名医的时候,听说了弟妹的医术高明,就让柳氏在坐稳胎了之后,让她回京。
    苏玲珑的医术越好,秦琛之也就越放心。
    这些日子没有碰过面,往来的信件从来不曾少过。
    远在苏州的秦琛之也知道了苏玲珑医术的厉害,救了肠子都要滑出来的人。
    这一次跟着柳氏一起的,还有他们的长子。
    十岁的年龄,这一次也跟着回来,打算直接留在京都里。
    江南也有名师,但继续留在苏州,那就要和当地的才子们竞争考取功名了。
    籍贯就在京都,所以这一次干脆和柳氏一起回来。
    “伯母好。”叶菱主动招呼。
    叶菱本就是最让长辈喜欢的长相,鹅蛋脸笑起来的时候喜气洋洋的。
    柳氏本就喜欢孩子,一见着叶菱,就拉着她的手,“真是个漂亮的小姑娘。”对着儿子说道,“喊姐姐。”
    秦子宸乖乖地喊着叶菱姐姐。
    柳氏的性情温柔,与苏玲珑是第一次见面,但从信中也知道她的不少事。
    柳氏在闺中的时候是赫赫有名的才女,苏玲珑虽然不擅长诗文,但是能够在医道上臻于极致,也让她有心心相惜之感。
    秦府上上下下就没有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想法,苏玲珑的医术越高,只让人敬佩,而不会有别的念头。
    几人相互见礼之后,柳氏也上前和苏玲珑招呼,口中夸着叶菱,然后歉意说道,“先前实在是身子不适,错过了开祠堂的日子。”
    “嫂嫂有孕在身,身体重要。”苏玲珑笑道,“而且本想着晚些开祠堂的,说起来哥哥嫂子都没有见过菱丫头呢。”
    柳氏腼腆一笑,她的日子显然过得很好,生过一个孩子,笑起来的时候还是有些少女的味道,“爹爹还有王妃都对菱丫头是赞不绝口,我今日里见着也喜欢,可真是个讨喜的小丫头,就应当早点开祠堂,做咱们秦家人。还有她做得诗,也很好,很有灵气。”
    叶菱有些不好意思,从周婉容的口中,知道柳氏未嫁人前是个才女,现在也常有佳作,羞红着脸,道,“伯母谬赞了,和您相比算的了什么呢?我都说了不要写在心中,班门弄斧了。”
    柳氏噗嗤一笑,“没有,我也觉得你写的很好,尤其是一首《春》,可真好呀。”
    叶菱的诗词用字简单,带着一种生动的灵气。
    柳氏才学好,看到了那诗,就知道叶菱定然是心思纯正的,要不然也写不出来这样的诗作。
    秦彦之看了一眼叶菱,“我就说写的好。”
    当时要写在信中的,就是秦彦之。
    叶菱羞涩一笑,“爹。”
    记在秦彦之的名下,两人相处看上去不错,柳氏笑盈盈看在眼里,心中想着这事晚间写信就告诉丈夫。
    秦琛之对弟弟的事很是上心。
    话题从叶菱身上绕开,柳氏对着苏玲珑说道,“我知道弟妹的医术好,到时候还免不得要麻烦弟妹你呢。”
    晋安王妃笑着说道:“素锦,你不用和绣棠客气。”
    她显然和柳素锦的关系很好,“咱们小弟腿上的暗疾都好了呢,前些天下雨了,他的腿也不疼了。”
    “真的啊。”柳素锦一愣,继而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状,“那可是太好了。”对着秦彦之说道,“你哥哥先前还念叨着呢,让我带了虎骨过来,看看是不是炮制做了药酒,对伤口好。听说弟妹的医术好,干脆直接带了回来,看弟妹怎么做。”
    秦彦之:“让哥哥嫂子担心了。”
    柳素锦:“一家人,就不说这样见外的话了。”
    “伯母。”叶菱笑道,“那你也不当说劳烦我娘,都是一家人呢。”
    诸人也笑了起来,秦彦之道,“嫂嫂,我们先回府再说话,爹在府里等着呢。”
    “好。”柳素锦应道,“你们也不用在这里等着我的。”
    说这话,一行人上了马车。
    等到回府之后,苏玲珑就给柳氏把脉。
    秦子宸显然很关心母亲,一直观察着苏玲珑的表情,似乎生怕她说出不好的话。
    苏玲珑在看到了柳氏的时候,心中就有了预判。
    诊脉之后,证实了自己的猜测。
    柳氏最关键的便是盆骨太窄小,而且第一个孩子生得艰难,气血不足,所以这一胎便很难办。
    这腹中的孩子一定不能吃得太大。
    同时又要有营养,避免生产的时候没有力气不说,还有就是柳氏气血不足,要是再少了营养,整个人可要被掏空了。
    苏玲珑开了一套调养的方案,还让柳氏每日里跟着自己做一套八段锦。
    “到时候临近日子的时候,我就陪着嫂嫂。”苏玲珑说道,“我三日前还给一位妇人正了胎位。产科,我也算擅长。”
    柳素锦拉着苏玲珑的手,“那就劳烦弟妹了。”
    苏玲珑:“一家人不说两家话。”
    柳氏第二次喝上天麻乌鸡汤的时候,就到了叶菱的及笄之日。
    ***
    叶菱的及笄礼是京都里少有的热闹。
    晋安王妃作为全福夫人,一下又一下梳着叶菱的长发,来观礼的夫人小姐也不少,都送了重礼。
    叶菱本就生得好,红色绣折枝腊梅花褙子,绣湖色穿云鹤十二幅湘裙,长发披散着,面上泛着自然的微红。
    秦家上上下下都知道为什么叶菱会做出这样小女儿的姿态。
    除了是她的及笄礼,礼部尚书周家也将会在这一日给周德清下定,结下叶菱与周德清的良缘。
    叶菱前些日子被周婉容点破了周德清的心思,好友撞了撞她的肩膀,“你心里头怎么想的?”
    叶菱的心里乱的一塌糊涂,当即涨红了脸,声若蚊蚋,“我没想过啊,他是你哥哥,我也把他当做你兄长看得。”
    周婉容:“他和你说话的时候,眼睛都不敢看你,你都没有发现吗?”
    叶菱羞得厉害,扑在了软榻上,“别说啦。”
    周婉容拉着叶菱,絮絮叨叨说着。
    “就我们两个人,我与你要好才与你说。你好好想想,我哥真的挺不错,我们周家家风正,没什么通房小妾那样乱七八糟的事,我哥哥现在没有一官半职,是等着明年下场,所以我爹娘才没有给他定下。”
    “因为我和你要好,他才开始留意你的。你没留意,他说话的时候,总是悄悄看你呢。那次清泉诗会,也是他提议的,想多和你接触。瞧瞧,才学好,人品好。”周婉容掰着指头数着哥哥的好处。
    “我们是好友,这事就算是不成,我也不会对外说的。你回去好好想想,下次我再问你。”
    叶菱本来确实没有这个心思,除了郑瑾之外,没有和其他男子接触过,懵懵懂懂的。
    等到周婉容点破了窗户纸,就想到了周德清看自己的眼神。
    不像是郑瑾那样十足的占有欲,那是一种含着包容的温柔。
    在叶菱心中,周德清就一直是个好哥哥的形象。
    问她雪团养的好不好,然后对养猫的事如数家珍,还给了她一盆猫草,吃过了之后,雪团就吐了毛球。
    她以前还羡慕周婉容有个哥哥,宠着婉容。
    等到想到自己,被人这样如珠似宝宠爱着,脸上烧得厉害。
    叶菱黑了两天的眼圈,在和娘亲说了之后,就应下了这事。
    所以才有今日里,周家要来提亲。
    各家送了礼,见到了周夫人了让丫环打开紫檀木匣,叶菱的脸上红的几乎要滴血,死死埋着头,秦王妃瞧着有些好笑。
    内里是一只玉镯,周夫人拾起了那支镯子,含笑说道:“这是我们周家传给儿媳妇的,今日里是替小子来给秦姑娘下定。”
    满座皆惊,席位上传来了小声的议论声,没有想到周德清竟是在今日里定下了秦叶菱。
    秦太傅笑道,“收下吧。”
    戴上了碧玉的手镯,正阳绿衬得一双白嫩的手腕皓腕如玉,周夫人捏了捏叶菱的手,笑着说道,“很是相称。”
    这镯子只是给叶菱及笄的礼物,下定还需要的其他礼单也都送上。
    接下来是要商议定亲的事,旁的宾客凑完了热闹,一一散了,等到出门的时候,还说着周德清与叶菱的事。
    “没想到,周家居然定下了秦家小姑娘,我都被唬了一跳,他们家那个,还特地下场压了压,我以为有更大的志向,谁知道就定了个这样的?”
    “叶菱这小丫头,身世上差了些,但是你也不想想,她娘亲的本事。”
    “我还是有些瞧不上,她要是秦将军生下的还好说,不过是个挂名的了。”
    “你瞧不瞧得上,那都是周家儿媳妇了,你就心里头酸吧。我觉得小姑娘看起来挺讨喜,礼数也不错。”
    郑瑾站在巷子口不远处,正好听到了这些议论声。
    他也知道今日里是叶菱的及笄日,还准备了给叶菱的礼物,想着私下里送给叶菱。可没有想到,这个档口居然和礼部尚书的嫡子订了亲。
    手中捏着木匣,内里是他亲自雕刻的玉簪,郑瑾的手背用力捏着木匣,手背上都浮现了青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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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白月光18
    “郑世子?”
    说话的人注意到了郑瑾, 便上前和郑瑾说话,看着郑瑾手中的木匣,道,“世子手里拿着什么?是准备送人的?”
    “没什么。”郑瑾笑着把木匣塞入到了怀中,“本来想送人,结果发现没什么必要。”
    “我家马车过来了。”
    郑瑾让过身子, “请。”
    同时也往自己的马车方向走去, 怀中的木匣硌得慌,冷漠打开了匣子,里面的发簪用力一折,就有了一个平直断口。
    往地面上一扔, 清脆的碰撞声响起。
    脚下步伐越来越快,手中再一用力, 木匣裂成了碎木,尽数被郑瑾扔在了青石板的地面上,像是嘲笑他的无用功。
    “爷?”车夫看着郑瑾的模样, 轻声问道。
    “走吧。”郑瑾上了马车,一想到叶菱,便觉得肝胆俱裂, 就连伤口也开始隐隐犯疼。
    他总觉得叶菱应该是他的女人,今日里听到人说叶菱被许了周德清, 心中总有一种荒谬感。
    怎么会许了了人家?
    一想到她笑盈盈地偎依在周德清的怀中,就恨不得把马车里的东西都打砸了。
    头疼的越来越厉害,郑瑾强迫自己不在思考, 本想要回府,一想到邬文月最近的冷嘲热讽,就不想回去。
    想到了前些日子听金景提到清香楼,就让人往那里方向去。
    金景是他同窗的昔日友人。
    户部尚书之子,庶出出身,性子极其玲珑,郑瑾通过他也慢慢认识了不少人,更是知道了些他已经忘却了的各家阴私之事。
    和金景喝酒,一次提到了家中苦闷之事,那金景便提到了清香楼。
    “以前没成亲前,你同我一起去过,估计你都忘了。”金景笑眯眯地说道,“咱们可以玩点清雅的,给你推荐给清净的去处,清香楼。”
    “邬家小姐嘛,我也知道,心性傲气的很,长得好看归好看,但是那股子傲气,让人受不住。”
    “男人三妻四妾本就是寻常,我娘当年本来是豆腐西施,被我爹看中了,就一步登天不是吗?其实我娘也感激我爹,要不然只能嫁个贫苦人家,哪儿有现在的日在。”
    “清香楼里面的瘦马是南方的,那腰肢细的很。”
    南方……
    玉前村便是南方。
    想到了金景,就想到了他曾经说过的话。
    金景的母亲不就相当于是被金父救了,改变了她的一生?
    明明自己也可以让叶菱过顺遂的一生,怎么阮绣棠就有这样的本事,让叶菱记在了秦家的族谱上,还要嫁给周家之子。
    为什么阮绣棠不晚点走,那样他就可以拿下叶菱。
    实在不行,也可以杀了阮绣棠,让叶菱无人可依靠。
    郑瑾这几日睡得不大好,总觉得当年在玉前村,自己一步错步步错,要是没有阮绣棠,叶菱本应当是他的囊中之物。
    很快就到了清香楼。
    郑瑾让人弹琴,喝了两杯酒,酒里应当有点助兴的药物,让郑瑾扯了扯领口。
    喝了点酒,血液舒张,头疼舒缓了不少,也让郑瑾消去了杀人的念头。
    阮绣棠给秦彦之治腿,秦家上上下下都巴结呢,尤其是秦彦之,颇为喜欢这个阮绣棠。
    秦彦之断了腿,他都不觉得有什么人可以在秦彦之的眼皮子底下杀了阮绣棠,更何况现在秦彦之已经恢复。
    而且现在秦家也护着叶菱,按照刚刚听到的话,周家也念着叶菱。
    这个时候再杀了阮绣棠又有什么用?
    不就是个叶菱,说到底是个女人,没了她,就找个更水灵的。
    正在此时,看到了金景摇着扇子过来,“我一听那秦嬷嬷说你在楼上,我就过来了,这等好事,怎么不喊我。”
    郑瑾给了金景一杯酒,语气冰冷,“心里烦。”
    金景摆摆手,掩住了眼底的一丝笑意,刚刚知道了叶菱与周德清定亲,听人说了郑瑾往这边走,他就到了清香楼。
    让弹琵琶的人先下去,吩咐道,“让起秦嬷嬷过来,好生找几个人陪着我兄弟。”
    过了一会儿,管事就过来了。
    金景和清香楼的管事说着话,那人拍拍手,就有穿着番邦衣裙女子跳舞,脚踝带着金铃,叮铃铃地做响声。
    金景果然是个会玩的,原本郑瑾一个人喝酒听着曲儿,觉得有些无趣,这会见着美人穿着轻薄跳舞,便觉得有些趣味了。
    偶尔可见着胸前细腻的一抹白色,舞动的时候颤颤巍巍的,像是小兔子一样。
    那种冲动让浑身的血液涌动,只想要掐着舞蹈的人的细腰,发泄出来。
    看着郑瑾的呼吸浑浊起来,金景拍了拍手,领舞的那个就打着圈绕了出来,跪坐到了郑瑾的一边,给他斟酒。
    眉心里一点红痣,美目盈盈,带着面纱,掩住了半张面。
    郑瑾要去扯她的面纱,那姑娘笑着躲开。
    笑起来的时候就更像是叶菱了。郑瑾喝了一点酒,直接说道:“怎么让她取下面纱?”
    “别急。”金景含着笑压下了郑瑾的手臂,“等会跳完了之后,就可以了。”
    手中酒杯和郑瑾轻轻碰杯,“世子好眼光,这位可是清香楼的头牌,箐如姑娘。”
    等到取下了面纱,按照金景的意思,便是要了这位姑娘了。
    酒后头有些晕眩,只觉得这人更像是叶菱了。
    喷薄的欲·望几近而出,金景离开了房间,把箐如姑娘和郑瑾留在了一起。
    郑瑾掐着人的腰,满是酒气的唇就往箐如姑娘姑娘细腻的脸上蹭,匆匆地压着人发泄。
    “世子爷,轻一些。”箐如轻声说道,双臂搂住了郑瑾,眼里有一丝暗芒。
    金景离开了之后,笑了笑,以前的郑瑾哪儿有他这样的好友?
    那些情报给了郑瑾,才让郑瑾相信他是他的好友。
    虽然没有说叶菱的事,郑瑾的心思也七七八八泄露了出来。
    不是清香楼的箐如姑娘,就是险些被欺辱的贫家女王箐如,或者是中了春·药亟待解药的何箐如。
    用了一点妆容的方子,一点药,总有能够让郑瑾失去理智的药方。
    选了青楼的箐如也好,如今最为火热的阮大夫也拒了花柳病的患者,说是没办法医治。
    郑瑾尚未有一男半女,又得了这磨人的花柳病,世子之位正好换个人做。
    ***
    邬文月的母亲病了,邬文月回家了一段时间,还没有回侯府,就收到了一封信。
    里面写的是郑瑾日日留宿在清香楼,清香楼的那位姑娘生了脏病,让邬文月小心些,免得被传染上了。
    邬文月心中唬了一跳,捏着信,怒气冲冲告诉娘,“娘,你看!”
    章氏一目十行看过了信,问道,“这是谁送的信?”
    下人答道,“是个精瘦的汉子送来的,身上穿着粗布衣裳,说是一位富贵的公子给她的信件。”
    “让你爹打听一番。”章氏咳嗽了一声,她这次发病也好,正好把女儿留在了府里,也免得和郑瑾同房。
    去清香楼的事,写得有鼻子有眼,章氏最担心的还是花柳病,那病男人得了就痛苦的很,要是生在女儿家,可得烂成什么模样,轻声说道,“你继续在家里住着。”
    “好。”邬文月直接答应了下来。
    邬文月刚开始是愤怒和后怕,尤其是打听出来,得了花柳病会有多难受,更何况京都里最会医治人保和堂也无法治花柳病。
    要是她不甚被染上,岂不是要羞死,难受死了?
    等到看到了爹爹愤怒的神色,还有娘亲眉眼的一抹忧色,邬文月心里头对爹娘有些愧疚,又有些隐蔽的兴奋了。
    爹娘是想让她和离。
    她和郑瑾没有孩子,郑瑾得了这样的脏病,她没必要和郑瑾过一辈子。
    一想到要离开侯府,心里头很是轻松。
    外人都说郑瑾好,自从她嫁入到了侯门里,见到了郑瑾的两个通房,第一个感觉就是恶心透顶。
    这事捏鼻子认下了,以后不要折腾出来也就罢了,反正世风如此。
    等到后来失忆之后的事,知道了在阮绣棠带着叶菱离开,郑瑾还等着叶合仲上门,拿了叶菱的婚书。
    邬文月心中的愤怒到了极点。
    凭什么呢?
    对方救了他,他就是这样报答别人的。
    她呸,问过别人愿不愿意做小妾?就巴巴地把人做妾。
    后来邬文月也见过叶菱这个小姑娘,是个水灵灵的小姑娘,笑起来的时候很是讨喜,也难怪郑瑾动心,但是君子有所为,有所不为。
    邬文月觉得郑瑾说不上君子,而是一个真小人。
    还是和离好。
    邬文月也懒得去想,是谁害得郑瑾如此,总之,她是可以和离了。
    ***
    邬文月得到的那封信,正是苏玲珑送去的。
    刚开始的阮绣棠确实讨厌邬文月,包括苏玲珑做得那个梦中,也是邬文月给叶菱冷眼,让叶菱委屈地哭了。
    但是后来叶菱的孩子没了,每日里心灰心意,反而让邬文月同情起来叶菱。
    通过叶菱的只言片语,判断出来,叶菱也算是个可怜人,也是邬文月让叶菱设了小佛堂,可以清净度日。
    苏玲珑不去管郑璘什么谋划,只看到了那位姑娘有花柳病,及时让邬文月先回娘家,再写了那封信。
    这封信是对前世邬文月对叶菱一抹善意的报答。
    至于说那两个通房,可没少奚落叶菱,苏玲珑自然不会去管。
    至于说花柳病,现在没办法治,苏玲珑也不是推托之词。
    病毒性感染,在现代叫做尖锐湿疣,都需要用上冷冻激光疗法,还不一定可以根除。
    时常是烧过了之后,又反复了起来,更何况是这个年代?
    凡是得了这样病症的人,都会后悔自己贪图一时欢愉,甚至还有的想要亲手掐断孽根。
    何苦呢?当时忍一忍,找个干净的女人不好吗?为什么要找那种千人骑的呢?
    “阮大夫,我也是没办法。这满京都里,除了您,我不知道还能够求谁?”
    “他就去过一次,就染上了这样的脏病,他连个孩子都没有,这今后如何是好啊?”
    “钱不是问题,求您出手救救他。起码,起码让他留个孩子也行啊?这、这都叫做什么事啊。”
    侯夫人哭得哪儿还有平时的端庄模样?一想到郑瑾和她说起这事,她几乎就喘不过气来,儿子以前哪儿去过这样的秦楼楚馆,再说了,满京都里不少人都去过,怎么就儿子得了这样的脏病?
    他可是连孩子都还没有,这样可如何是好。
    反而是郑瑾,听到他从来都没有去过秦楼楚馆,身子一僵。
    “这京都里,最好的大夫就是保和堂的阮大夫了,我、我去问一问。”
    这才有了侯夫人到了秦家这一幕。
    苏玲珑垂下眼,温声细语说道,“这病您不是第一个求到我这里的。我确实没什么法子。虽然能开些方子,治标不治本,压一段时间,果断时间又发了起来。”
    “……您放心,这话我不会对旁人说。如果郑世子现在没有孩子,我站在一个大夫的角度,就跟您说一件事。他还有一个弟弟对吗?今后女色方面务必注意了,让他过继一个孩子吧。”
    “……侯夫人,也不是不能生,就是生出来是个什么模样,可不能保证。很有可能这孩子天生带毒,这……也没什么必要是不是?”
    “就算是压下去的时候,因为服了药,很难让人受孕,此外,孩子受到药物的影响,还是有可能不大好,更何况这个病本就是染人的,还只怕传到了另一人身上。”
    等到永平侯府的夫人擦干了眼泪,离开了秦家,苏玲珑笑了笑,知道这位侯夫人一时舍不得精心培养的长子,但是她也下定了决心。
    郑瑾被称作一声世子,是最后的时光了,今后永平侯府的小侯爷就要换个人做了。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 感谢霸王票,我被地雷埋起来啦,^_^亲亲小天使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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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白月光完
    永平侯奏请圣上,改立世子。
    这件事在京都里掀起了轩然大·波, 街头巷尾都议论这件事。
    “以前的郑瑾小侯爷, 我是知道的, 是因为坏了脑袋吗?先前不是落水, 然后撞了石头, 失忆了吗?是因为脑子坏了吗?”
    “脑子没有撞坏, 也进了水。得了菜花病, 还真是脏的臭的都要,那得了菜花病的, 发病的时候很明显,就看不出来吗?”
    “要是有个儿子还好说, 谁让他没孩子,媳妇也和他和离了。”
    “他妻子是邬家的嫡女。”
    “没了世子,就和离, 这女人也太现实了。”一个睡眼惺忪的汉子, 听到了和离两个字不知道触动了什么敏感神经, 直起了身子啐了一口,口里是骂骂咧咧。
    “瞎说什么。好人家的姑娘, 才要和离。难道被传染上一身菜花病不成?邬小姐是在世子改立之前就已经和离了,你自己什么都不清楚,别乱说, 嘴上没个把门的。”
    苏玲珑茶楼的雅间里给邬文月看了病,就听到了楼下的话。
    邬文月来找到苏玲珑也简单,身上起了痒包, 手指一挠还有水痕,要是挠破了,液体流到哪儿,哪儿就生包。
    她被吓了一跳,该不会是那个花柳病吧,虽然生得不是那私密之处,但足够难受的同时,也让她心中害怕被郑瑾染上了。
    她知道保和堂的女大夫口风严,医德好,就请苏玲珑到茶楼里吃茶,顺便来让苏玲珑确定一下,自己身上这不是菜花病吧。
    苏玲珑刚刚已经把脉过,也看了邬文月生的包,是因为心力交瘁,免疫力下降而染上的疣。
    最简单的医治方法和尖锐湿疣一样,用冷冻激光,现在没有,但也不会像是花柳病那样麻烦,增强免疫力,注意清除体内的湿气,药物疗法的同时注意食补,双管齐下就好。
    苏玲珑给邬文月开了药方之后,邬文月松了一口气,“多谢,不是就好。”她穿上了绣鞋,觉得疼痛瘙痒都不是个事,只要不是那脏病就好。
    苏玲珑:“是因为下面那些话而烦恼?”
    “没有,就是先前和郑瑾的那档子事。”邬文月抿了抿唇,想到了自己那个奇妙的梦境,梦里梦到郑瑾还是世子,最喜欢的妾室是叶菱。
    惊醒之后,很多记忆都模糊了,只记得自己对叶菱心中亲近而又怜悯。
    梦里没有阮绣棠的存在,但是因为阮绣棠是叶菱的母亲,便开口说道,“他那时候求着我,不要和离,我虽说躲在娘家,心里头还是惴惴的,实在是他让我有些烦恼。”
    郑瑾知道,没有了妻子是第一步,之后则是他的世子之位。
    如果能够治好花柳病,再求一求邬文月,事情或许还有转机。
    邬文月为什么会觉得是郑瑾的原因,那是因为郑瑾抱着她的腿,之后她的腿脚就生了这该死的包,她自然担心是被传染了。
    现在听说不是,服用药物就可以好,心里头的郁气一扫而空。
    笑着继续说道,“我这样说,阮大夫会不会觉得我太绝情?”
    要不是清楚地知道郑瑾身上的病,她或许看到他当真还会心软,只是一想到他身上的病,只坚定和他和离的心思。
    “怎么会?”苏玲珑眨了眨眼,“当时侯夫人也求到了我这里,希望我出手给郑公子治病。”
    “治不好?”
    “治不好。”苏玲珑含着笑说道,“虽说,我也不大喜欢郑公子,但是医者仁心,要是能治,我会尽力而为,郑公子那里,我治不了。”
    也不知道郑瑾究竟眼盲心瞎到什么地步,郑璘那边肯定是找的发作期的妇人给郑瑾下套,所以郑瑾也传染的格外重。
    身上用了香粉,苏玲珑都可以闻到那种花柳病特有的腐臭味。
    邬文月忽然明白,郑瑾手中的那份婚书,或许苏玲珑也见过,所以才会这样说。
    不过,无论是邬文月还是苏玲珑,都没有开口继续说这个话题,而是说起了京都里的风土人情。
    邬文月和苏玲珑说着话,瑞丰楼里的八宝如意糕香软可口,苏玲珑托了邬文月的福,吃到了刚出炉的热腾腾的糕点。
    连同诊金,邬文月还打包了一盒送给了苏玲珑,“阮大夫也带回去,给家人尝尝,这糕点在京都里还算是有名。”
    “多谢。”
    邬文月带上遮幕,这些日子都议论着郑瑾的事,她可不想被其他人认出来了,既然身上的病不是郑瑾染上的,她也想趁此机会去金陵祖父那里,免得京都里多风波。
    ***
    郑瑾的世子之位没了,苏玲珑怕此人发狂,特地拘了叶菱让她在家做嫁妆。
    不过,透过Y121,苏玲珑知道自己是白操心了。
    郑瑾显然想通了,自己的病是郑璘折腾出来的,等到册封世子之位的圣旨到了府里头,就和郑璘对上了。
    如果目光可以杀人,郑璘早就被自己的大哥千刀万剐。
    郑瑾喜欢叶菱,但是把叶菱作为玩物,他从来最重视的是自己的权势。
    因为邬文月是太后指婚,等到太后逝去,他做了侯爷,都不曾为叶菱请封。说是让叶菱上文牒,从来都是哄着她的。
    被自己的亲弟弟算计,失去了自己的世子之位,郑瑾怎会甘心?
    郑璘一直对外表现的是醉心书画,就算是现在遇上了哥哥的责问,也只是笑了笑,表示这是爹爹的安排,等大哥身子好了,他不做世子也可以。
    郑璘口里这样说着,转眼又是一番谋划,让一户苦主,说是郑瑾得了脏病,还害了他家女儿,一顿乱棍打了上去,把郑瑾的腿打折了。
    郑瑾在还是世子的时候,有暗卫,自从册封的圣旨到了,府里曾经的大公子就只是大公子,二公子才是矜贵的世子。
    郑瑾的腿伤在膝盖,虽然早就可以站起来行走,但是恢复期很长,第二次断了之后,侯爷和侯夫人也没有替曾经的骄傲长子求医,而是把断了腿的郑瑾送到了京都别院里。
    美其名曰让他好生休养。
    郑璘是好还是坏,他们都只有一个儿子,还指望他传宗接代。
    郑瑾是弃子,也只能是弃子。
    郑璘一朝得势,也不忘拘束兄长。
    如今花柳病治不好,晚些时候要是治好了怎么办?这人还是永远在自己的眼皮子下面,永远治不好的好。
    ***
    秦彦之那里,显然也知道郑瑾最后的结局,还同苏玲珑说了一声,“也不必拘着菱丫头,这些日子都看她没和周家姑娘玩了。”
    “就算是要玩,再去周家,或者周姑娘过来,总有不妥。”苏玲珑看了一眼秦彦之,“知道你疼她,但秦家与周家定亲,这个档口免得被别人口舌。”
    想了想又说道,“跟着祖父去钓鱼也好。”又皱眉,“小心晒黑了,到时候成亲的时候,德清见到一个黑漆漆的丫头,还是算了。”
    秦彦之觉得有些好笑,把人抱到自己的腿上,“我就说了一句,瞧你愁的。”
    手指抚过她的眉,替她把没有舒展开的眉头熨平。
    苏玲珑亲了亲他的疤痕处,搂住他的脖颈。
    最开始见到的一道骇人的疤痕,已经褪成了淡粉色,用一点苏玲珑调制的脂粉,轻轻扫上,就看不出痕迹。
    秦彦之刚开始的时候还很生疏,现在也会自己处理,甚至也捏得稳纤细的螺子黛,替娇妻画上两弯柳叶眉。
    “你是我夫婿,你说话我自然认真。”她冲着他的耳廓吹气。
    温热的气息酥酥麻麻的,带着一点瘙痒,让秦彦之缩了缩脖颈,随即把人打横抱起,往床榻上一扔,自己也欺身压住娇软躯体。
    “那夫婿可不可以对娇妻为所欲为。”
    “你说呢?”苏玲珑笑着说道。
    “我不说,你说。”他的手不老实,开始解开她的衣带。
    啪嗒一声,她的手打在他的手背上,清清脆脆,但是手劲儿并不大,娇嗔,“那不可以。”
    “晚了。”秦彦之笑着隔着衣服把玩那一分柔软,“夫婿要对娇妻为所欲为。”
    放下帘帐。
    驾轻就熟的事秦彦之做得很快,一件件衣服从缝隙里丢了出来。
    最上面刚落下一件轻薄的小衣,内里就是让人面红心跳的喘息声。
    屋外的弦月也躲在了云彩后面,像是见不得屋内的场景。
    “给我生个孩子吧。”秦彦之亲吻她的唇瓣。
    因为脸上的疤痕淡下来,他也重新回到了朝堂。
    以前听到说孩子的话,旁人说自家孩子多可爱,已经会说话了,最近很是恼人,夜里哭个不停。这些话总是让他觉得无趣。
    这一次见到了同僚有了孩子,说起那些趣事,让他也想要有个孩子。
    与她的孩子。
    若是女儿,就像是叶菱一样,娇俏可爱懂事贴心。
    若是男儿,他教他念书习武,有他们夫妻两人的长处。
    男孩儿也好,女孩儿也好,一想到和她有个骨肉相连的孩子,心尖儿都柔软得不可思议,脸上也总是会带着淡淡的笑意。
    “好。”苏玲珑答应道,见着她身上的男人笑了起来,柔情万分地亲了亲她的鬓发。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 当当当,这个故事完结了
    下个故事呢,应该是全文日常向的婚后感情故事,是个现代篇。
    叫做大佬的金丝雀,霸总圈养一只金丝雀,疼爱到骨子里头的那种,爱她若生命^_^
    新故事开启,发红包哦,走过路过不要错过~143章发放红包66个,飞吻~
    大佬的金丝雀1
    任务越多, 感情上的纠葛难免会在心中留下痕迹。
    苏玲珑这一次长久地凝视手中的碧水, 叹了一口气,喝下了碧水之后, 眼底复杂的情绪恢复到原本清浅。
    【下一次任务结束之后, 自动抽离情绪。】苏玲珑同Y121吩咐。
    Y121在这一次的任务后期就进行了升级,多了自动抽离的功能。
    这样的任务世界刚开始的时候,会对人有无限的吸引,像是拥有了无限的生命, 但到了某一个时间点,会让人厌倦, 所以才有了碧水这样的神物。
    现在对大佬来说, 她干脆吩咐下一次自动情感抽离, 免去了纠结之苦。
    苏玲珑的心情又到了那种玄妙而又稳定的状态,分明有所有的任务世界的记忆, 也知道与不同的人走过不同的风花雪夜, 想到过去的事,已经可以只有经验,而没有情感。
    再看看此次的任务, 满意度赫然是所有的任务里最高的一次,3s的满意度。
    回看任务,郑璘的爵位来历不正, 他不会像是郑瑾一样,会有放松和懈怠的时候,从头到尾都牢牢控着郑瑾。
    委托人看到郑瑾的结局, 显然是满意到了极点。
    尤其是苏玲珑还做了两件事,让她满意度飙升。
    一件自然是叶菱,周德清无妾,年长叶菱三岁,待叶菱很是温柔,两人日子过得和美。
    第二件则是关于医术上的传承,因为苏玲珑的缘故,这个世界给了女子更多的善意,有了女院,在苏玲珑有生之年便见到了万邦来朝。
    见着收下委托人的功德,点点金芒在虚空之中扩散开,苏玲珑在Y121选中的任务里看了看。
    精致的眉眼微弯,点在了新的任务上。
    ***
    “化完妆了,还坐着做什么?”苏玲珑的背上被人推了一把。
    她顺势站起了身子,推她的是个不耐烦的中年妇女。
    还没有接受顾云笙的记忆,头脑有些发涨。
    苏玲珑站起了身子,侧过头看到了有一面落地镜,踩着高跟鞋,往镜子前面一站。
    接下这个任务,就是因为顾云笙生的美,苏玲珑还是没想到,眼前的人能够美到这样的地步。
    一双弯弯的眉,没有一点修剪过的痕迹,皮肤吹弹可破,看不到毛孔。
    眼睛萦着水汽,像是下一秒就会哭出来似的,让人想到了松间雾气,氤氲蒸腾,带着点不谙世事的天真和忧愁。
    唇形姣好微微翘起,带着可爱的唇珠,让她的表情带着一点无辜的味道。
    如今蓬松的卷发,用发胶固定出曲曲折折的蓬松弧度,头上别着水晶发卡,在射灯下折射出璀璨的光华。
    身上穿着的是齐肩白色的小礼裙,露出一点引人遐思的雪肤,小腹平坦没有一丝赘肉,裙子及膝,露出笔直修长的腿,踩着水晶高跟鞋,这种鞋子在灯光下是最闪耀的,就是不好走路。
    “都化完妆了,还不知道出去,就站在镜子面前看自己。”
    “你这是嫉妒吧,长得这么好看,我也愿意照镜子,怎么都看不够。”
    “你、你!”
    “嘻嘻,我知道你不喜欢她,娇里娇气的,但是你得承认,确实很漂亮。反正约定的是九点钟,还有时间,她照镜子就照镜子咯,也不会耽搁时间。”
    “你知道我不喜欢她,还这样说话,你想气死我啊。”
    另一个人只是娇娇笑着,像是与同伴打闹。
    苏玲珑的耳朵很灵敏,听到了同在化妆室两个人的交头接耳,看看悬挂的钟还有十分钟,足够接受记忆。
    站到了化妆室的角落里,闭上眼开始接受委托人的记忆。
    现在她的身份是顾云笙,曾经的顾云笙是顾家的掌上明珠,从小被娇养着。但是母亲病逝了之后,她依然是顾家的千金,但不是唯一的千金了,她多了一个姐姐。
    疼爱她的父亲没多久就迎娶了胡秘书,她见过的那位亲切可爱的胡阿姨成了她的继母,胡安萍有一个女儿叫做胡菲菲,随着胡安萍嫁给顾劲松,胡菲菲也叫做顾菲菲了。
    顾云笙被宠得厉害,成绩并不太好,而相反,顾菲菲是个美人学霸,从来都是年纪前几名,是学校的风云人物。
    顾云笙心中佩服姐姐的成绩,父亲也更为姐姐骄傲,她的心中有些难过,又有些自卑。
    除了比姐姐好看一点,她似乎各方面都比不上姐姐。
    胡安萍和父亲生下了儿子,顾云笙在家中的地位就更加尴尬了。
    她有时候会觉得自己是个外人。
    但是父亲虽然喜欢姐姐,在物质上从来没有亏待过顾云笙,给顾云笙请了最好的补课老师。
    高考之后,顾菲菲高分进入A大,是A大最好的金融系。
    顾云笙家中有钱,突击给顾云笙培训,让顾云笙险险擦线,最终也上了A大,念得是美术系。
    顾云笙在家里头有些别扭,干脆住校。
    以前是被人宠在手心的小公主,在大学里学着自己做事,她因为太娇气,和舍友的关系并不太好,心里头更是惶恐和害怕。
    但是如果要是不住宿舍,家里人是不会允许顾云笙在外租房的,那样不安全。
    顾云笙在宿舍里听说车模的工资高,就来做车模。
    结果在车模展览会上被人偷拍裙底,顾云笙和人起了冲突,哭得眼泪汪汪的,和过来的boss霍景寒遇到了,替她解围。
    第二次见面,霍景寒和顾云笙见面,询问顾云笙要不要和他结婚,他会好照顾她一辈子。
    顾云笙觉得不可思议,他喜欢她什么?霍景寒表示,她的脸就足以让她做霍太太,更何况,他和她的缘分还有她的母亲,当年顾云笙的生母救了霍景寒。
    霍景寒说道,她的母亲,是希望她过得好一点不是吗?而现在的顾云笙过得并不开心,如果要是和他订婚,她可以住在他买的小洋楼里,就避免了和室友打交道。
    顾云笙怀念母亲,听到了霍景寒的提议,想到小时候的事,她本来在学校里就没有好友,就想和霍景寒先试试谈恋爱。
    霍景寒作为她的男友,干得第一件事就是带她去买衣服,不许她的继续穿露肩的衣服,他不喜欢。
    顾云笙周末回家的时候,看到霍景寒已经登堂入室,以她的男友自称。
    父亲对霍景寒十分满意,这让顾云笙有些迷茫,她本来就是软乎乎的性格,
    也就答应了和霍景寒好好谈恋爱。
    校园的风云人物的顾菲菲也开始和顾云笙亲近,霍景寒在洋房里遇到了顾菲菲,之后就不在踏足这个洋房。
    顾云笙和能够上财经杂志的人谈恋爱,上了热搜,顾云笙在学校的人际关系也好了起来。
    顾云笙在校园里遇到了一个温柔的学长,屡屡默默帮她,和她表白,让她心动。
    而对比霍景寒,她一次在KTV里看到了霍景寒打断了一个人的腿,把她吓得做了好久的噩梦。
    一边是温柔的学长,默默关心她,一边是暴戾的没有感情的霍景寒,吓得她做噩梦。
    顾云笙被折磨了很久,终于鼓起勇气要和霍景寒分手,想要和叫做沈岳滕的学长在一起。
    让顾云笙意外的是,霍景寒听到了分手,反应很平淡,并且同意了分手。
    顾云笙欢欢喜喜和沈岳滕在一起。
    她不知道,自己的男友其实从来都喜欢的是顾菲菲,他瞧不起娇娇气气没什么本事的顾云笙。
    但顾云笙这样漂亮的姑娘,很满足他的大男子气概,而且别人都很羡慕他,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,还是从霍景寒的手里抢过来的。极大满足了他的虚荣心。
    沈岳滕也知道,顾云笙没有和霍景寒发生过关系,毕业之后就和顾云笙求婚。
    顾云笙的专业水平不好,毕业之后不好找工作,就干脆做了全职太太,这让沈岳滕的压力很大,对顾云笙心里有怨气,觉得她不如顾菲菲。
    顾云笙也知道自己不如顾菲菲,眼泪汪汪忍受丈夫的指责。
    而顾菲菲则是嫁入了豪门,做了卫太太。
    生产时候大出血,因为是特殊的血型,听到父亲毫不犹豫地说让顾云笙捐血,说他们是姐妹。
    顾云笙这才发现,其实顾菲菲从来都是她的亲姐姐,是私生女,难怪父亲对她那么好。
    这样的现实太过于刺激,顾云笙脱口而出不愿意献血,结果被丈夫打了一巴掌,顾云笙这才知道,其实沈岳滕一直暗恋顾菲菲,也是为了解决顾菲菲的烦恼,所以来追求顾云笙。
    大夫也说顾菲菲的情况紧急,顾云笙不想害死人,最终还是献血了,因为抽了太多的血,整个人都起不来,所有的人都去关注顾菲菲,而不是自己,顾云笙心中难受的厉害。
    因为她刚开始拒绝献血,丈夫不要她,顾家也表示和她没有关系,顾云笙无路可走,先前霍景寒给过她一张名片,让她遇到了困难,可以找她,但是她觉得很丢脸,帮了她又有什么用?
    她什么都不会,家里人不要她,丈夫也不要她。
    顾云笙从高楼一跃而下。
    跳楼了之后,顾云笙因为母亲有功德,毕竟母亲的遗愿是让顾云笙安稳顺遂一生,就有了重来的机会。
    但是顾云笙实在是太害怕了,她根本就是一只被娇养的金丝雀,顾家不愿意要她,丈夫不喜欢她,她也没有多少本事。
    她可以选择做霍景寒的金丝雀,让他替她遮风避雨,但是顾云笙实在是太怕他。
    霍景寒打断一个人的手脚,那种冷漠喋血的情形,给她留下了深深的心理阴影。
    因为这些夹在一起,才有了这次的任务。
    顾云笙想让人替代她,嫁给霍景寒,让伤害她的那些人得到报应,但她自己不想再来一次,她害怕霍景寒。
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 当当当,新故事,希望大家会喜欢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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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时间到了。”一个穿着西装的人走到化妆室里, 拍了拍手, “所有人过来集合。”
    苏玲珑正好也接受记忆完毕,手指绕了绕卷曲的头发。
    现在顾菲菲的身世还没有挑明,顾云笙还没有落到后期那样尴尬的境地,这一次过来兼职, 纯粹是想要体验生活,其实是不缺钱的。
    要是走了,不知道再见到霍景寒是什么时候,还要自己承担违约金。这种赔本买卖,苏玲珑可不做。
    干脆就跟着其他人到了负责人的面前。
    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,就算是凭着她的身手也不至于拿不住那个偷拍人。
    苏玲珑看了一下刚刚讲小话的那人, 一个是利落的短发,穿着的衣服也带着点精干, 另一个人则是烈焰红唇,衣着带着风情。只是不知道谁是谁。
    “你去Land Luther展牌那里, Aurora系列红色的那辆。”负责人给其他人分派了车辆之后,给短发的女人分配的是路德的极光系列,又给烈焰红唇的卷发女指了一辆超跑。
    至于说轮到了顾云笙, 那个负责人招招手, “你是新来的?”
    “对。”苏玲珑笑了笑,这一笑, 眼里那种雾蒙蒙的郁气就散开了,露出了山间的新绿。
    负责人的眼睛一亮,上下打量着, 拿出了胳膊夹得文件夹,翻了两页,找到了顾云笙的证件照。
    很少有人证件照也唇红齿白的,这张蓝色背景的人留着直发,一股清新的气息扑面而来,“顾云笙?在学校的礼仪队做过?第一次参加车展。”
    “是的。”苏玲珑点点头。
    “你跟着我,你是第一次过来,估计对车辆不熟悉。”负责人说道,同时看着还有几个人留在这里,用手拍了拍资料夹,“都在这里干嘛?等会就有人过来了。”
    其他人三三两两走了出去。
    苏玲珑甜甜一笑,“谢谢,怎么称呼?”
    “喊我Arthur。”他说了一个英文名字。
    烈焰红唇和短发女没有出去,烈焰红唇开口,“Arthur,你是让她负责Aston Martin(阿斯顿·马丁)的Phantom(幻影)?”
    “对。”负责人点点头。
    那个卷发女郎显然有些不满意,往前走了一步,手臂搭在负责人的肩膀上,在他的耳畔吹了一口气,“这样的小白兔,哪儿配得上幻影,不如让我来诠释。我也想换个新鲜感,那辆车可真漂亮。昨天一送过来,我就一眼看中了,昨晚上还在官网上做了功课,就不需要再配销售人员了。”
    因为一只手搭在负责人的肩膀上,从苏玲珑的角度,可以看到饱满的胸线,很是风情和勾人。
    旁边的车模见怪不怪,显然这位烈焰红唇一直行事如此 。
    “小鬼,姐姐的身材是不是**。”烈焰红唇的个子很高,手指点在苏玲珑的鼻尖处。
    只是还没有点上,苏玲珑就躲开了,之后更是被负责人抓住了手指。
    “别闹,刘芬芳。”Arthur说道,“你要是再闹,今天就不用站了。”
    要是平时,其他的车辆就让刘芬芬上了,但是那可是幻影,刘芬芬站在旁边,身材够魔鬼,但是脸蛋不够纯真,就落了下乘。
    刘芬芬是长得漂亮,但是在车模里辨识度不高,哪儿像是顾云笙啊,一看就像是乖乖牌的小公主。
    那种真正的世家出身的超级二代,玩跑车的可看不上刘芬芬这种,反而是顾云笙的长相甜美,带着点清纯,说不定可以当场定下大单。
    刘芬芬的脸色一下子就变得很难看,另一个短发的少女走了过来,“Arthur,芬芬觉得安排很好。”然后拉着刘芬芬,“是不是?”
    刘芬芬只能够脸色难看地点了点头,强硬着嘴角,“我就是开玩笑。”
    Arthur拍了拍手,“所有人都服从安排,我这样安排自然有我的用意,凡是不愿意的,觉得车配不上你的,和我说一声,立即给我走人。”
    稀稀拉拉说着没意见,Arthur对苏玲珑点点头,示意她跟着自己。
    苏玲珑的个子不如刘芬芬那样高,胸脯也不如刘芬芬丰满,但是身材比例很好,尤其是一双短裙下的一双腿,笔直而又修长,生生让她视觉上显得更加高挑。
    再加上她的颜值,五官精致,化妆了之后让她的杏眼显得大而无辜,家境优越,让她身上有一种纯真的气息。
    就算是第一次做车模又如何?
    光是站在幻影旁边,就是一道亮丽的风景。
    这个叫做顾云笙的小姑娘美得太有特色,那个刘芬芬虽说漂亮,少了顾云笙身上的这种天真劲儿。
    真正买车的人,谁不希望自己的车坐一个高雅的公主?
    这辆幻影是昨天刚送过来的。
    扁平的车前脸,流线型的车身带着珠光漆特有的润泽,在射灯下是整个展厅里最引人注意的存在。
    苏玲珑转了一圈,从各个角度欣赏她的美。
    在之前的小世界里,她的资产也买得起超跑,但从没买过。
    因为她不飙车,超跑这种底盘太低,除非飙车,要不然在四环里开,那么多的减速带,万一忘了升高底盘,就得把底盘挂过一遍,要是速度高一点,还有可能要叫道路救援。
    这种不实用的车,苏玲珑从来没有买过。
    这会儿近距离看着世界上最顶尖的超跑,手指轻轻碰触冰凉的车身,也感觉到了这样车辆的独一无二的魅力。
    四千五百万的高价,也难怪有人为他一掷千金。
    苏玲珑甚至自己都有了冲动,如果手里有钱,说不定也会有一瞬间的考虑,要不要买下它。
    “它可真漂亮不是吗?”Arthur说道,尤其是看着苏玲珑的手指轻轻碰触,就更觉得相配。
    “你就站在这里,有人拍照,就由着人拍照就好。注意了,轻轻碰触。”看着小公主紧张起来,又补充说道,“稍微小心点就